12月16日,南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来到南县茅草街村第三村民小组,回访探望两名被该院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
回访过程中,法官与孩子和家长一起进行认真细致的交流,详细了解他们近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并向他们赠送了有关法律书籍,勉励他们历练心志,重塑新生。同时,告诫他们要积极服从管理,定期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大家庭。
南县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庭审前后对未成年犯的帮教工作,并建立“判后回访”制度,即对本年判决生效的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和延伸帮教,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每一名未成年犯。 (刘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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