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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进新一轮素质强警交流合作

2012-12-25 12:00:5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12月21日,山东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东西合作素质强警行动总结表彰暨深化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工作会议,对2010年以来山东公安机关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全面落实素质强警行动进行总结表彰,就山东公安机关做好山东、广西、云南、青海4省区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毕宝文要求,在新一轮素质强警交流合作工作中,全省公安机关要保持全面合作、强力推进的力度,开创素质强警交流合作新局面。

    毕宝文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牢牢把握人才培养、素质强警主题,突出人才合作、智力合作,深入开展干部互派锻炼、相互考察交流、送教上门、专项培训、市县结对交流、警种部门交流合作、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交流、物资援助8项工作。要统筹培养各类人才,拓宽定向培养、实战锻炼等合作渠道,采取优秀干部优先交流等有效形式,为合作方和本单位培养更多人才。要准确把握“突出特色、互利共赢”原则,输出与输入相结合,帮扶与吸纳相结合,努力做到互利共赢、共同进步。要根据合作方的特点需求,充分发挥山东公安机关各方面的优势,大力开展干部互派、专题培训等工作,为合作方公安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帮助支持。要有针对性开展结对市、县和部门警种对口交流,各对口单位要主动与结对方联系沟通,深入考察了解对方情况,丰富合作内容,开展符合双方实际的合作项目。部门警种之间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领域的交流合作,以点带面,推进全方位的警务合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经费服务等方面的保障,高质量推进交流合作深入开展。

    据了解,2010年以来,山东公安机关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全面落实素质强警行动计划,3年来,共培训新疆和兵团公安机关业务骨干320人;选派26名专家、教官赴新疆和兵团公安机关送教上门;结对县级公安局为来鲁民警举办培训活动100余次,培训3700余人次;全省直接投入经费4300多万元,确保了行动效果,实现了互利共赢。

    此次会议共表彰了8个先进集体和19名先进个人,济南市公安局、胶南市公安局以及威海市公安局民警于国华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素质强警合作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记者王若冰、张瑜)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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