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使浙江省律师更深刻、更全面地掌握修订内容,昨天(12月23日)浙江省律师协会举办了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培训班。各市(省直)律师代表、省律协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代表近40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我省经济发展迅速,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新的案件类型不断出现,旧法的规定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而新法施行后,律师执业也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为此,本次培训省律协专门邀请了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为我省律师讲授题为《民事诉讼法修改及立法考虑》的课程。
姚红介绍说,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是现行民诉法实施20多年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改,共修改、增删了60多处,修改范围涉及到《民事诉讼法》的各个环节。她在培训中,对新《民事诉讼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图、条款释义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并从完善诉讼与调解的衔接制度、进一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科学配置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完善简易程序、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强化检察监督等主要修改点进行了详细阐述。(记者 陈岚 通讯员 周晓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