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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着眼效能落实派出督察制度

2012-12-21 20:04:3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公安部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部署实行派出督察制度以来,三明市公安局着力在制度创新、规范工作、凸显实效上下功夫,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取得四大成效: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率全省第一;工作效能显著提升,获市委、市政府工作考核二等奖;追逃工作再创辉煌,持续“清网行动”清网率再夺全省第一;队伍教育明显进步,全市公安机关未发生队伍违法案件。

    该局督察部门采取虚实编制结合、任务警种结合方式,成立了4个派出督察队,严格选配督察人员、配齐督察装备,以巡回督察模式,围绕局党委中心工作、重大警务部署、依法履行职责、警规警纪执行情况等对基层公安机关开展明察暗访、监督落实,确保了政令、警令畅通。今年以来,派出督察队已参与党的十八大安保、持续“清网行动”等专项督察8次,督察基层所队264个(次),发现纠正问题127个、提出建议45条、下发督察通知书25份、问责民警14人次。

    为确保督察效果,该局不断优化派出督察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运行,在开展督察工作的同时,还列席巡回单位的党委会、办公会,传达市局决策部署精神,通报督察工作情况,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提出督察意见、建议。各派出督察队注重发现、培育、提炼基层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深层次分析各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为局党委决策提供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在上半年的“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中,派出督察队及时发现并总结了清流县公安局的“加、减、乘、除”工作法,得到省公安厅肯定。 (朱义杰)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