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3日凌晨,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民警邬鸿在处警中被一名醉酒者打伤,分局局长江栋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看望受伤民警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取证。次日,分局政治处领导又上门慰问。邬鸿说:“局领导第一时间关注和慰问,对我来说是莫大的安慰。”
“我们既要爱民,也要爱警。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是我们做好从优待警工作的底线。”一直把从优待警作为“一把手”工程的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如是说。他要求浙江公安机关必须理直气壮地保护民警执法权益,凡是单位发生暴力袭警案件的,市、县公安机关一把手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组织力量查办。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线处警民警在受伤、受委屈后,能够得到情感抚慰,都感到颇为欣慰。正如邬鸿所说:“执法权益受侵害后,领导的慰问让我们心里很踏实,后来又依法对涉嫌妨害公务的叶某执行刑事拘留,更让我们觉得执法无后顾之忧。”据了解,近年来,全省各级督察维权部门已为900余名民警作了督察正名,安抚警心。今年12月8日,浙江省公安厅专门下发了关于民警执勤执法中受伤害慰问救济工作实施办法,从领导上门慰问、专家心理干预、发放慰问金等层面做出明确规定。
情感抚慰是对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受损的“情感救济”,而要从根本上让民警挺直腰杆执法,更需要运用法律武器。刘力伟表示,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同样要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毫不手软地依法惩处侵权违法犯罪分子。近日,浙江省公安厅专门制定了 《办理妨害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犯罪案件实施意见》,明确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一律刑事拘留,没有法定理由不得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裁决行政拘留的,没有法定事由不得暂缓执行、不得提前出所。此外,近年来,浙江还首创了涉警维权案件倒查和民警使用武器依法认定等工作机制,对各地公安机关办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和行政违法案件开展跟踪式督察,对涉警妨害公务案件一律予以立案调查。2011年,省厅督察部门共核查涉警妨害公务案件322起,及时督促移诉涉警妨害公务案件25起。
由于经济发展迅速,社会转型时期的矛盾压力在公安民警身上体现得更加明显。据介绍,浙江每年发生的暴力袭警案件都在1000起以上,占到全省维权案件总数的80%左右,并且90%以上发生在一线民警执行勤务、处置群体性事件、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等执法过程中。
对此,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海仁坦言,除了要充分认识执法环境、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变化对执法活动带来的新挑战,更要“眼睛向内”,查找少数民警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因素。针对这一实际,浙江省各级公安机关注重教育广大民警树立法治理念,既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又要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善于把柔性执法融入刚性法律之中,从源头上降低侵权案件发生的几率。同时,各地还定期分析研判侵权案件发案规律,查摆执法安全薄弱环节,并加强侵权环境下的实战演练,提高民警对复杂情况的心理承受和应对能力,有效保障自身安全。(记者詹肖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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