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南省民委19日召开的来湘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湖南省民委积极争取,使湘西州吉首市、怀化市鹤城区成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权益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权益保障)体系建设在湖南得到了进一步的探索。
湖南省副省长盛茂林提出,要切实加强来湘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来湘少数民族的服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健全和完善来湘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切实巩固和加强来湘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积极排查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问题。
据悉,在处置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矛盾纠纷时,湖南省各地、各部门加强与少数民族人员流出地的密切协作,形成两地协同共管的工作态势。长沙、郴州、株洲、邵阳等地与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有关部门职责,确定专门负责人加强联络沟通;郴州、株洲建立(维族)来湘“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站”,配备和田地区少数民族干警,定期轮换。(记者黎政祥、蒋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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