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促进法院自身建设
——江津法院院长李亮访谈录
发挥司法能动性是当前时代背景下江津法院的必然选择
记者:你如何看待能动司法?在法院日常工作中如何体现能动司法?
李亮:在大环境方面,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方面制度都在进行着重大调整,旧的利益格局被打破,而新的制度和规范尚未完全建立,需要法院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能动司法,以恰当的方式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江津作为直辖市重庆的一个区域性中心城区,社会发展变化更是日新月异。区委、区政府绘制了建设“双百”现代化大城市的规划蓝图,提出“一城五业七大平台”的发展战略,并确定了100个重点建设项目。这些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离不开法院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全面的司法服务。
能动司法理念也是一种辩证的司法观念。一方面,法院必须通过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才能更好地体现自身价值。另一方面,地方发展的良好形势也是法院自身发展的契机,以积极有为的态度保障地方服务大局是江津法院的必然选择。
在实际操作中由内至外全方位践行能动司法理念
记者:在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方面,江津法院做了哪些努力?
李亮: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注重从内、外两个方面下足工夫,以自身素质的提升及司法服务的优化,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认可。
要提升能动司法水平,必须先增强法院干警做群众工作、应对复杂事件等多方面的能力,以灵活、妥善处理案件中的复杂矛盾。为此,江津法院近年来坚持对新招录青年干警实施“一线磨砺”计划,确保青年法官在获得审判资格前均具备立案信访工作经历或法庭工作经历;坚持实行轮岗制度,所有符合年龄要求的法官都要到基层人民法庭轮岗。
硬件方面,在整合现有设备的基础上继续投入资金,建立起对外信息发布系统,将开庭公告、诉讼指南、司法救助、执行曝光、法制教育、阳光审务等内容进行全天候滚动播放,拓宽法院服务大局的渠道。
在对区内重点项目的保障上,江津法院紧跟全区发展步伐,将自身工作与区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印发《关于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司法保障方案》,成立“法院服务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院领导与区内各重点项目主战场的分片联系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司法建议,协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
为了给广大基层人民群众送去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江津法院依托覆盖全区镇街的便民诉讼网络体系,让法官主动深入到设立在镇街村居的“巡回审判站”、“诉讼联系点”,通过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在重庆法院系统率先开通公共服务网站,并实现网上预约立案。这一系列做法取得了区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应。
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实现了江津法院外部环境与自身素质的良性互动
记者:在对能动司法理念的坚持贯彻中,江津法院都有哪些收获?
李亮:在江津法院的努力下,辖区内的司法环境得到优化,区委多次肯定法院工作,并建立起了法院院长固定列席区委常委会制度,同时逐步解决法院在队伍建设、机构设置上的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今年以来,法院新增4个内设机构、12个科级职数,一大批想干事能干事的干警走上了领导岗位。
与外部环境的逐步改善相比,更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法院自身的素质得到了极大提升,在全院坚持能动司法的大环境下,近几年江津法院集中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李厚平、市级“青春倡廉示范岗”立案庭等一大批优秀个人和集体。今年初,法院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今年1月至10月,在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6.92%的情况下,案件质效评估指数在二类地区法院排名第一位。走出去的能动司法理念真正使江津法院实现了外部环境与自身素质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