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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为民生扫描

2012-12-18 15:55: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监督之力护航美丽彭城

    “徐州市检察机关今年各项工作进步明显,两项重点工作抓得紧抓得实,应予肯定。”

    “丰、沛两县院的工作状态也反映出徐州工作整体全貌,目前正处于全面进步时期,望再接再厉……”

    “徐州是苏北重要城市,也是江苏发展的增长极之一,望你们再接再厉,继续真抓实干,统筹协调,开拓进取,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让徐州检察机关成为全省的排头兵。”

    这是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11月以来连续三次对徐州检察工作的批示。

    据悉,去年在省院和徐州市的考核中,徐州市检察机关分别获得优秀奖和一等奖。今年初,他们就定下了目标,做好全省检察机关争做全国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的主力军。徐安检察长一月三批示已经充分说明,徐州检察机关不负期待。

    为通途清淤保顺畅无阻

    2011年12月以来,徐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查处路政系统贿赂案件专项行动,揭开了路政腐败的盖子。原来,一些带车“黄牛”一方面收取超载车辆的好处费,一方面大肆向路政执法人员行贿。一些路政人员在收取贿赂以后,与带车“黄牛”沆瀣一气,使超载超限车辆畅通无阻。

    徐州市检察机关一举查处路政腐败案件28件36人,其中,行贿“黄牛”多达9人。专项行动有力扭转了“花钱买路”的不正之风。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与交通部门开展联席会议,并发出检察建议,真正从制度源头堵住漏洞,使超载超限过境车辆明显减少。

    今年以来,徐州检察机关积极对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着力查处职务犯罪,先后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35件172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35件59人,并积极开展系统预防和行业预防,为美丽徐州清淤护航。

    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10月30日,新沂市检察院依法立案监督的被告人刘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近年来,毒品犯罪呈增多趋势。2010年7月,细心的检察官在查审查起诉张某贩卖毒品案时发现,刘某曾于2009年10月,将一包冰毒贩卖给王某,已经涉嫌犯罪。但公安机关并未对其立案侦查。新沂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当日即对刘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

    2012年3月25日,公安机关突击搜查刘某的住处,当场查处毒品两袋。次日,刘被抓获归案,办案民警从他身上查获冰毒两袋。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就在此前,新沂市检察院还从张某贩毒案中立案监督另外三名犯罪嫌疑人,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二年。

    两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精神,重点监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积极推进监督机制的创新和完善,强化监督责任,全面推进诉讼监督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门诊”疏通监督途径

    2012年8月份的一天,徐州市云龙区惠民小区被浓浓的检察氛围包裹着。“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宣传标语粉刷在小区入口处的显著位置,非常抢眼;居委会所在的院子里,一块“法律服务站”的牌匾旁挂着便民举报箱;走进屋内,检察服务公约和服务站组织机构对服务事项和人员分工作了清晰说明,书柜里摆满各式法律书籍,办公桌上放着一本《值班日志》。

    “居民有了问题,再不用东奔西跑了。”居委会的韩主任高兴地说,“7月份,检察院帮我们小区培训了18名综治指导员,培训的第一堂课是讲如何应对婚姻方面的法律问题,都是小区居民们关注的内容。检察官授课后还进行了现场答疑,效果非常好!”

    2012年,徐州市检察院在中国淮海网开设了“法律门诊”宣传服务论坛,设立专用电子邮箱、QQ号码,在12309检察民生热线增设“法律门诊”宣传服务功能。通过“法律门诊”受理群众举报、申诉,成为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另一条重要途径。日前,沛县检察院就通过“法律门诊”,成功对一起虚假诉讼案进行抗诉,维护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法律监督,这也是党的报告中首次提出法律监督,对检察机关来说,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们会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切实以徐安检察长重要批示精神为动力,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其江说。(记者 宋世明 特约记者 唐 颖 通讯员 王 辉)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