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将针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安东等30位代表提出关于在诉讼活动中设立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团制度的议案。议案提出,现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一些规定和运行机制都存在缺陷和不足,建议设立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团制度,在诉讼活动中由公民组成人民陪审团旁听案件审理并提出意见,作为法院裁判的重要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是否建立人民陪审团制度,涉及国家司法制度的重大变化,必须得到立法机关的确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研究完善有关法律规定时予以考虑。
全国人大内司委认为,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推动人民陪审制度发展的法律依据。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认真总结决定的实施情况,推动人民陪审制度健康发展。(记者陈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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