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版以《“那是新闻,到我们这儿,就得等”》为题,报道了北京市部分街道(乡镇)人口计生干部对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精神表示不清楚、服务态度差等情况。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王侠对此做出批示,要求了解情况,做好纠正和文件精神落实工作。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当日将人民日报“读者来信”通报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并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引以为戒,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将“八项便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
据了解,11月30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后,北京市人口计生委于12月6日出台《实施办法》,提出了“八项便民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创新“三个制度”,即“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制度”、“一站式全程服务制度”、“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落实“两个即时”,即“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时办结”、“再生育审批即来即审”;建立“两个机制”,即“完善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和“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为确保《实施办法》真正及时准确落实到基层,12月10日,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及时召开全市16个区县法制工作主管主任、法制科长及12356热线工作人员参加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工作专题培训班,对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要落实的问题进行重点部署,明确提出,《实施办法》自出台之日起实施,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必须以最快速度将国家及市人口计生委文件精神传达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居)每一个人口计生干部,并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具体落实;同时,做好对干部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加大便民服务力度,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解决办证难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记者获悉,北京市人口计生委通过12356热线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对群众热线咨询电话的收集整理及政策解释工作。12月13日,根据收集的群众热点问题,北京市人口计生委整理的17个“政策解读”已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方便群众查询。
重访北京市部分街道计生办:办证简化为一级证明
12月11日,《人民日报》刊登关于办理准生证的调查《“那是新闻,到我们这儿,就得等”》,引发读者热议。12月17日,笔者再次回访北京市昌平区、朝阳区部分街道计生办,了解后续进展情况。
在回龙观地区办事处,笔者咨询有关男女双方一方本地、一方外地办理准生证的流程时,办公人员比较耐心地做了解释:1.夫妻双方在本地所住小区居委会领申请表,填表盖章,并领取母子健康手册;2.男方在本地居委会盖章,女方在籍贯所在地领表盖章;3.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携带流动人口户籍证(绿本),去计生办即可办理准生证。当询问流程有什么变化时,办公人员回答说“已经简化了”,由二级盖章简化为一级盖章。
昌平区东小口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办理准生证已由从前的二级盖章改为一级盖章,省略了村居委会这个环节,直接到计生办盖章即可。
随后,笔者打电话给朝阳区团结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讲的与回龙观地区办事处基本一致,需要的手续包括:外地女方老家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红本)、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说,已从12月14日起简化为一级证明,只要计生办盖章即可。
从以上调查情况来看,简化准生证手续已开始逐步得到落实,由原先的二级证明简化为一级证明。各办事处工作人员态度较好,对于咨询的问题能耐心解释,便于询问者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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