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民调解专项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并计划每年稳步增加;向社会公开招考具备过硬法律知识和娴熟调解技能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采访时发现,该区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确立了“公共财政购买、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的总思路,建立了经费保障、执业准入、考核监督等配套机制,在湖南率先打造了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人民调解队伍。
“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如今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类型增多、诱因复杂,矛盾主体多元化,群体性纠纷和非法上访闹访纠纷突出,矛盾纠纷不断反复、调解难度不断加大等特点。在过去那种惯有的传统调解模式下,乡镇、街道调委会容易各自为政,在调解力度上难以形成一支具有拳头作用的调解队伍。”北湖区司法局局长胡华锦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北湖区委、区政府决定转变观念,细算巧算人民调解的投入和回报,对原有的工作模式进行创新,打造一支应对复杂疑难纠纷的人民调解110专业队伍。
“北湖区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路是,公共财政购买,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据郴州市司法局局长袁少雄介绍,从2011年起北湖区就将人民调解专项经费纳入了区财政预算,并每年稳步增加。为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调解队伍,北湖区决定将人民调解由“岗位兼职”转变为“社会岗位”,由“组织招聘”转变为“个人求职”。
在经过媒体公告、报名、审查、筛选等多道程序后,当年有10名达到大学本科学历、具备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资格、富有多年调解经验的调解员,按照劳动人事法规和区司法局签订了用工合同。目前这10名职业调解员年平均收入在4万元左右,享受局机关同一岗位相同标准的各项福利待遇。
谈起如今的调解工作,有着多年律师工作经验的专业调解员黄赛军认为,吸引执业律师加入到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不仅使调解员的整体法律素质得以提高,而且在调解矛盾纠纷时往往会更为充分、娴熟地利用调解技巧,结合当事人实际,法情理并重,从而更容易使当事人信服,更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
“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以来,快捷的处理程序、免费的服务方式、圆满的处理结果,不仅使北湖区的人民调解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肯定和关注,而且区里越级上访人员也在明显减少,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增多、非诉调解增多,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和对社会稳定的保障作用不断提升。”北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成兵表示,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立,是典型的小投入大收获,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北湖区委书记王周则表示,这项工作是目前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稳定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工作之一,需高度重视、切实用好这支力量,进一步解决完善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机制保障。(记者阮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