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山东

山东:汲取儒家思想精髓 加强和谐文化建设

2012-12-16 12:16:5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山东省邹城市是孔子和孟子的诞生地,素有“孔孟桑梓之邦,文化发祥之地”之美誉。近年来,邹城市人民法院在文化建设中,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认真汲取儒家“和为贵”思想精髓,通过加强和谐文化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和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今年5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强化和谐司法意识

    邹城法院把“和为贵”儒家思想融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去,要求干警牢固树立三种理念,不断增强和谐司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该院结合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如何实现和谐司法”、“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大讨论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主题演讲比赛;把孟府、孟庙作为传统文化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干警实地考察,接受儒家“和合”文化和“民本”思想洗礼。教育引导干警把以当事人为本司法理念内化为道德约束,外化为自觉行动。

    树立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该院要求法官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终极目标,在审判活动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力争做到定纷止争,实现当事人服判息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了《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对服判息诉情况的考核权重,完善了以服判息诉率为主体的效果性指标体系。

    树立法理情理并重的理念。教育引导干警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坚决杜绝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错误思想和简单做法,力求裁判结果既符合法理又符合情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公序良俗,有效防止了缠诉、上访现象的发生,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大调解工作力度

    “和合”文化、“无讼”思想在邹城影响至深,老百姓一般情况下不愿意打官司,很多纠纷诉之所以诉至法院,是为了争面子、出口气。基于此,邹城法院在执法办案中坚持将调解作为第一选择,把“和为贵”文化思想转化为终结矛盾、化解纠纷的工作举措。

    强化诉讼调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立、审、执、监各个环节,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近三年来,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保持在65%以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调撤率保持在80%以上,行政案件和解率保持在95%以上。建立调解目标管理机制,每月对业务庭室及法官当月的结案数、调撤率、自动履行率等情况进行排名通报,鼓励、引导法官争当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

    加强诉调对接。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加强人民法庭与各镇街司法所的协作配合,构建起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消灭在萌芽状态,近年来,该院受理的各类诉讼案件稳定在5000件以下。中标承担了省高院2011年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司法调解规范化问题的调研》,对调解问题进行调研分析,调研成果顺利通过验收。

    实行恳谈缓情。在各审判庭和人民法庭设立恳谈室,在立案、送达、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从法、理、情等方面,多角度地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利益纷争,依法适当维护自身权益,力求避免出现“一代官司百世仇”的恩怨纠结。近三年来,该院所审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稳定在95%以上,没有出现新的涉诉信访案件,较好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创新司法为民举措

    邹城法院把“和为贵”儒家思想转化为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为民举措,通过周到细致的司法服务,实现和谐司法之目的,增强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

    走下法台,贴近群众。设立15个巡回审判点,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开庭到村头、地头、老百姓家门口。组织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听取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他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组织开展联村工作,要求干警深入所联系村庄,走访、了解群众对司法的所需、所求。组织开展联企工作,实行“重点企业司法服务联络员制度”,党组成员和业务庭长分别担任市属重点企业司法服务联络员,为企业改制、经济转型提供“一对一”司法服务。

    优化环境,方便群众。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设立立案大厅、执行大厅、信访大厅和群众休息区,为来诉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设立政务和审务公开栏,对受案范围、当事人须知、诉讼、执行风险提示等内容进行公示,让当事人了解立案、审理和执行的程序、步骤。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坚持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

    司法救助,惠及群众。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实施司法救助的若干规定》,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近年来,共为329起案件的特困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20余万元。认真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和涉诉信访救助工作,用足、用活法律和政策,积极争取救助资金。近年来,共争取救助资金130余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46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孔 伟)

[责任编辑:刘琳]
相关报道

·山东费县:人大代表监督庭审“零距离”
·山东广饶:“奇正文化”促发展
·山东:2.3万社区吸纳大学生就业
·山东淄博制发政府文件“三统一”
·山东广饶检察院举办“提高执行力”专题讲座
·山东高唐检察院案管大厅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山东高唐检察院案管大厅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山东苍山:构建覆盖全县“大检察”
·山东沂水检察院举办派驻检察室职能定位研讨活动
·山东聊城:32万职工有了住房公积金
·山东进行医保城乡统筹试点 从源头堵塞漏洞
·[视频]山东公安大走访解决问题2万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