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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院有“管家”办案不愁

2012-12-15 11:28:1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法制报 

    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统一接收结案案卷

    检察机关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如今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在10年前就成立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却是检察系统的重磅新闻。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便是这则新闻的主角。10年中,该院的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其运行现状如何?12月11日,记者来到金水区检察院,为您揭开案件管理“金水模式”的奥秘。

    每一起案件都有隐形的“身份证”

    金水区是郑州市人口最多、经济最活跃的中心城区,人流、物流集中,社会治安管理难度大。近年来,金水区检察院每年办理刑事案件4000件左右,最多时5000余件,案件总量和人均办案量连续多年居河南省基层检察院之首。

    案件多了,给管理带来了很多难题。金水区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中心主任赵宇曾经在侦查监督、公诉等业务部门工作,在没有专门案管机构的岁月里,赵宇也遭遇过不少尴尬。

    “有些涉法上诉的案件和涉及赔偿的案件,当事人来查询时,我们不知道案件在哪个环节,花了很长的时间却找不到相关案件。”赵宇回忆说,“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和动态监督,一些取保候审案件长期不结案,造成案件久拖不决;一些‘退补’案件,退补后就没有了下文,造成案件流失,形成案件‘黑洞’。”

    2002年,经过充分调研、论证,该院成立了案件监督管理中心,负责对全院各业务部门所办案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把执法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如今,该院的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已从最初的案件登记和转办完善成为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监督管理新机制,实现了“七统一”:统一受理案件或线索、统一实行网上分案、统一登记案件处理结果、统一送达卷宗文书、统一接收结案案卷、统一登记涉案物品、统一录入统计案卡。

    “每一起案件和线索从最初的受理到办结的详细信息都记录在档,形成了它们的”身份“信息,不管到哪个环节,都能根据这些‘身份’信息快速识别和查找。”该院副检察长侯江华告诉记者。

    每一次违规都被及时纠正

    “您正在审查起诉的李某盗窃案还剩5天期限,请注意结案时限……”轻点鼠标,进入金水区检察院自主研发的“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预警系统”,可以清晰地看到类似这样的提示。

    对案件监督管理中心,该院公诉科科长孙刚有一个形象的说法:它就像案件的“管家”一样,对办案工作进行全程监控,防止超期办案。

    “经过‘管家’的监督,对公安机关到期未报、法院到期未结的刑事案件,我们及时向主办检察官发出预警,督促主办检察官进行跟踪监督,并限期回复案件处理结果,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超期审理等现象。”该院案件监督管理中心刑检案件管理员孟慧敏说。

    5年来,该院共发出《预警通知书》60余份,既保证了内部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办案,又促使公安机关和法院自觉遵守法定办案期限,该院批捕起诉的2万余起刑事案件无一起超期、无一起流失,案件批捕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率100%,案件起诉后法院按期审结率大幅提升。

    如何体现“管家”的管理效果?案件质量是关键。依托案件监督管理中心,该院出台办案质量等级考评办法,成立案件质量考评办公室,并由两名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检察官担任专职案件质量评价员。

    案件质量评价员并非案件评价的“终结者”。为加强对案件质量评价工作的监督,每月最后一周,该院检委会专门听取案件质量检查情况汇报,增强干警的案件质量意识。

    每一次查询10分钟内完成

    “欢迎您来我院查询有关案件情况,我们将在10分钟内查询并答复。如果您没有获得文明高效的服务,可以向检务督察办公室投诉。”在金水区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的查询窗口,“案件查询服务承诺”牌十分醒目。

    以案件监督管理中心为依托,该院成立了检务公开办事大厅,通过自主开发的检务公开查询系统,推出服务承诺,群众来院10分钟内可查询到案件所涉罪名、所处诉讼阶段及办理期限,7日内答复对署名举报、申诉的初步处理情况。

    2006年以来,该院共接待群众咨询1万余人次,查询案件进展情况3万余人次。

    作为案件“管家”,案件监督管理中心方便的不光是群众,其一站式管理方式还受到了公安、法院等相关业务往来部门的欢迎。郑州市公安局金水第七分局政委张进就感受颇深:“以前到检察院报送案件随意性较大,单是程序交接就要跑几个部门,现在所有案件和涉案款物都从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为我们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管理规范、办案高效、服务便捷,金水区

    检察院的案件“管家”声名鹊起。3年来,先后有上海、山东等地的100多家兄弟单位前来该院学习取经。

    也正是依托这个案件“管家”,该院的办案数量和质量在河南省检察系统一直遥遥领先。

    对过去的成绩,该院检察长梁平有着清醒的认识:“要永远保持先进,唯一的方法便是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创新。目前,我们正在根据修改后的刑诉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规则,对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的有关预警软件和监督措施进行改进。”

    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邸瑛琪

    成立案件监督管理中心暨检务公开办事大厅,是金水区检察院在实践中进行管理创新的一个举措。首先,它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监督和便民的基本要求,通过集中管理,监督制约司法权;通过检务公开,便利老百姓、便利律师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查询案件。其次,它反映了现代诉讼的基本精神。通过全程动态监控,使整个诉讼过程在程序的设置发展中体现公平和正义。最后,它有效地解决了基层检察系统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省了司法资源。(记者李向华 特约记者高传伟张慧剑 通讯员党玉红/文图)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