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晋中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结合晋中公安实际,制定出台六条实施办法。
晋中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制定的六条实施办法内容包括:一是切实改进调查研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多到社会治安问题突出和矛盾纠纷较多的地方去,切实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和社情民意,帮助研究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严禁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摆花架子、搞形式主义。二是切实改进会风。要精简会议活动,提高会议实效,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可用视频会议的形式一律召开视频会议。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力戒讲空话、套话,除大型会议外,一律不准念讲话稿。除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外,本单位原则上每周只召开一次会议,全市公安机关原则上每月只召开一次视频会议,每年度只召开一次大型工作会议。三是切实改进文风。要大力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要实行无纸化办公,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办案,公安机关内部所有文件、简报、情报、信息、请示、报告及统计报表等全部在网上运行,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约行政成本。四是切实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警卫对象接触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在确保警卫对象活动安全和通行畅通的前提下,尽量不扰民或少扰民,最大限度地方便领导联系群众。五是切实改进公务接待。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一律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减化接待,一般在基层单位食堂就餐,不安排宴请,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工作时间不准饮酒,不张贴悬挂欢迎的标语横幅,不搞夹道欢迎,不到交界处迎送,不准赠送、接收土特产品和其他礼品。六是切实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请客送礼,严禁利用公务活动虚报冒领,严禁“大手大脚”挥霍浪费国家资财,严禁报销不合理开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生日、满月、周岁“开锁”等活动,进行借机敛财。(记者 田多吉 通讯员 张宏亮)
·王胜俊: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司法工作作风
·大连中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作风
·王胜俊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上强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司法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