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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政法微博传递法治正能量

2012-12-12 09:28:0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编者按 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近日发布的《政法类微博影响力报告》3.0版显示,政法微博已经成为微博问政的中坚力量。政法微博在信息公开、执法办案、官民互动、法制宣传、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同时自身公信力也因为部分缺陷和不足而受到非议。多位政法微博达人围绕“微公开”、“微共识”、“微应对”、“微创新”等话题,全方位探讨了政法微博未来的发展方向。

    微公开:自媒体时代的司法文明

    微博的出现,为政法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全新的传播平台。然而,在应该公开哪些信息、怎样公开才能经得起舆论检验、微博公开面临哪些障碍等问题上,来自不同机关的政法微博管理者都有着自己的见解。

    微博直播庭审、执法办案等,都是目前政法机关微博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但舆论对在微博上直播这些信息是否不利于审判独立、是否有泄密风险等仍存有质疑。知名政法微博博主“@段郎说事”、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段兴焱认为,“我个人认为不影响审判独立也不存在泄密风险。关键在于司法人员是否较好地把握法律的尺度,即保护当事人或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处副处长段军霞则表示:“微公开非常有必要,但它应该是在一种规范有序的条件下进行的。在法律范围内能公开的,都需要向人民群众公开。”在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管理员傅德慧看来,除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之外,微博信息公开还要注意两个原则,一是要看是不是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二是要看是否有利于矛盾的化解。甘肃省司法厅副厅长牛兴全认为,在信息公开的范围或者内容上,公众和司法业界之间存在很大区别。“比如说裁判如实地公开,在民众看来那是公开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研究过具体案件上网的人就知道,其中有很多不宜在网上流传的东西,比如当事人的住所等私密信息,有些案件还涉及商业秘密。”

    微博公开信息只是第一步,基于法律工作的相对专业性和微博信息的字数限制,如何让已公开的政法信息真正得到公众的理解和认可,经受得住舆论的检验,也是目前政法机关微博信息公开所面对的问题。段兴焱认为,微博信息公开要想得到公众的理解和认可,应该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司法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要让公开的信息真正具有法律权威性;二是公开的政法信息必须客观公正,要一切跟着客观事实走,而不是跟着感觉走和舆论走;三是公开的信息要将网络的常用语言和法律专业语言有机结合;四是放下身段,坐下来与公众面对面,“键对键”地平等交流。段军霞则结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微博实践提出,只要把握好公开的广度、深度和亮度,以法律为原则,坚守公正为民的底线,微博信息公开“越往前走,阳光越灿烂”。

    微共识:法律共同体的理性共鸣

    在微博舆论场,来自不同群体和阶层的网民、意见领袖、学者、传媒工作者经常出现阵营明晰的观点论战,有的甚至从微博约架演变成线下的人身攻击,甚至在政法系统、法学家、律师之间也经常出现类似的言语冲突。能否凝聚法律圈内的“微共识”,如何构建理性、有序的“法律舆论场”,向社会传递法治的正向能量,也是在社会转型期兴起的众多政法微博共同面临的一个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多位政法微博达人认为,促成法律圈共识的形成是长远目标,受诸多因素影响,短时期内难以实现。知名博主“@倾城”、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国锋表示,“我们最需要达成和最缺乏的,目前也就是共识。公安、检察、司法行政、律师和整个法律界,有没有可能成为一个法律的共同体,依然是个问题。”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局长盛民则认为,“有群体的地方就应该有共识,这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处长赵安金认为,微博法律共同体形成的前提是本地政法系统的不同机关微博的普遍开通,然后才能通过互动看到共识。

    然而,在地方政法机关要不要开微博的问题上,“一把手”对微博的认识和态度成为至关重要的决定因素。“有些‘一把手’是不上网的,微博在他们的概念中是没有的,甚至单纯将微博视为负面信息的扩散地和谣言的传播地,进而认为,开还不如不开,开了是给自己找麻烦”,赵安金认为,正是因为领导的支持,云南省检察机关的微博实践才有了可能。盛民也认为,目前政法微博中基层工作者较多,“一把手”开微博的不多,“我们相互间在网上沟通也比较差,主要是缺少一些带头人”。

    尽管在构建法律共同体和政法微博凝聚广泛共识的问题上,多位政法微博管理者存在观点分歧,但在锻造“底线共识”的问题上,意见大体趋同。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新闻办主任陈永博称,“我们的政法微博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这应该是一个共识。在网络这个江湖上生存,第一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第二是我们要有正当的立场,维护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第三是我们要及时、客观、公正、准确地来说事儿。”

    微应对:官方微博公信力的自我提升

    今年以来,由于在日常的交流和突发公共事件中表现欠妥,部分政法微博自身的公信力同样受到外界的质疑。如何妥善处理这些问题,稳步提升官微的公信力,也成为改善政法微博官民互动效果的前提。

    为了提升微博的影响力,少数政法机关微博管理人员过度迷恋“数据政绩”,不停地刷无关微博,乐见“僵尸粉”泛滥。对于这一问题,多位受访政法微博达人均持批评观点。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局长金海民称,刚开通微博的,希望得到更多人的关注,这种心态应该是可以理解的;但一旦正常运营后,过多依赖于“僵尸粉丝”只会对整个工作起到负面效应。正义网络传媒研究院研究员傅达林表示,“一个政法微博做得好不好,并不完全取决于它拥有的粉丝量、点击量和转发量的多少,而是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在对待“僵尸粉”的问题上,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在微博上主动清理“僵尸粉”、与“粉丝崇拜”划清界限、专注于规范管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做法,受到政法微博业界的高度肯定。

    一些政法微博在日常信息发布和互动中,为了拉近与网民的距离,经常使用“淘宝体”、“凡客体”、“元芳体”等网络化语言。部分网民认为,政法微博“卖萌”一旦过度,会损伤司法的权威和严肃性。对此,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管理员麦彦彦表示:“网友们很喜欢网言、网语,在一些不太涉及到原则性上的问题,有一点互动,比如说我们称呼粉丝叫做‘亲’,或者说‘这个朋友’,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有网友过来举报某某官员的一些渎职或者是贪污问题的话,我们就坚决不能卖萌,这是非常严肃的一个问题。”

    除了日常的运营外,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中,事发地的政法微博一旦缺席或者回应失当,难免会累及自身的公信力。因此,把握好一些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对政法微博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情报中心政委闵素珍认为,首先,要在第一时间发声,以免不实传言散布;二是播报事实,“千万不要在真有这个事情时去隐瞒”;三是报原因时,一定要慎重,要有依据;四是要不断地把这个事情后续的进展进行播报,告诉网友,职能机关也在努力处置这些事情;五是及时互动,在沟通中将事情解释清楚。

    微创新:社会管理的官方微博推动力

    创新微博运营方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更广泛地服务民生,也是政法微博影响力日益高涨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经过几年的快速增长,政法微博在创新方面也面临着一些困境。

    进入群体焦虑期,一些网友由于不能调适情绪而在微博上作出直播自杀的行为,近年来引起舆论的关注。知名博主“@孙警官说事”、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孙健警官介绍了该局在微博上发现网友直播自杀信息后成功将其解救的案例,但同时也表示,“我们也在网上一直呼吁让大家保持冷静,如果在网上发布出一条自杀的信息,可能牵扯到社会各个层面的人去付出努力。我们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

    “在社会管理创新当中,检察机关是一个参与者,也是一个监督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薛正俭介绍了一起利用宁夏检察的官方微博来化解纠纷的具体案例。在当地开发区的商场扩建过程中,因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涉及自身的利益,部分居民与施工方肢体冲突,导致部分人员受伤。宁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微博上看到相关信息后,主动发挥立案监督职能,第一时间要求相关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向涉及到的城建、城管等很多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最终使得设计方案得以调整,责任方对受损民众进行了赔偿,成功化解了矛盾。

    以崭新的传播理念向公众普及法治理念和理性维权意识,是政法微博的一项重要功能。“过去是在街边摆摊设点,把我们宣传资料向人民群众发放,这样传统的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了”,段军霞表示。而据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法宣科副科长金士耀介绍,该局通过以案说法,以漫画、诗歌等多种形式“微普法”,还充分利用微博律师后援团在互动中为网民答疑解惑,受到了广泛欢迎。

    在现实中,基层政法机关自发的微博创新也面临一些难题。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祝兴栋表示:“我们作为一个基层法院开通了微博,但上级机关或者更上级机关没有开通微博。从微博良性发展考虑,应确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层级发展模式。”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沈阳建议,国家和省级层面应制定政法新媒体发展战略,明确政策,确定规则,提高微博问政的实效。(钱贤良 侯文昌)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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