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曲婧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句话揭示了人民主体性的科学内涵和实现途径,创立了人民主体思想。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古往今来,人类社会的每一次重大变化都与人民的力量紧紧相连。中国共产党早就认识到并成功地运用了这一条规律,把马克思的人民主体理论提高到新境界。具体而言就是要:亲民、惠民与为民。
亲民,从情感的角度讲,就是要热爱广大人民群众。人民创造了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因此,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衣食父母。对中国共产党而言,人民给了我们执政的机会和舞台,我们党各级领导干部对待人民都应当是感恩戴德、饱含深情。所以邓小平同志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从更深层次讲,对待人民的感情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因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在感情上疏远人民就必然会面临极大的危险。有一句古语:“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使问题一目了然。怎样培养对人民的感情,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同时,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实干富民、实干兴邦,敢于开拓,勇于担当,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党和群众的感情越来越深。
惠民,就是要为人民谋利益。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为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益当作自身的使命和追求。除了要在大政方针的制定上维护广大工人、农民的利益,让大多数的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带来的利益之外,还要更好地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特别要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为民,指明了权力的运用方向,也是执政为民的根本途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因此,公民有权利对行使权力的人进行监督。当权力发生异化时,公民有权对行使权力者进行罢免。权力应为民所用,权力的异化带来的不仅是用权者个人的毁灭,也必然严重动摇执政党的根基。做到权为民所用,关键是要打击不断滋生的腐败现象,而且是坚决打击,绝不手软。为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完善的制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