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闻新当选的河南省内乡县人大主任申明了一条“规矩”:今后县人大组织的代表视察检查等活动,代表尤其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事前与信访、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了解近期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有哪些,下乡时专门到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去调研或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督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笔者深为这种“规矩”叫好。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经济大发展的同时,各种矛盾也层出不穷,作为县人大代表,尤其是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既要到有成绩的地方、群众满意的地方去总结经验;也要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了解社情民意,去解决问题。事实上,笔者以为,在目前深化改革、经济大发展又伴随多种矛盾的新时期,基层干部群众更盼望的倒是后者。同时,只有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只有解决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才能得到群众的真正满意,这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
县乡人大代表是基层选民依法选举出来的“代表人物”,他们工作生活在基层,理应与社区民众打成一片,为民众代言。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生活中,有一些人大领导和代表总喜欢到经济发达的乡镇,到群众满意的地方去检查指导工作,听着形势一片大好的甜言蜜语,那感觉自然是好极了。而对一些经济较落后、老百姓反映热点难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却不愿意“沉”下来帮助解决问题。即使下来,也是坐着轿车转一转,隔着玻璃看一看。评议时大谈成绩,说问题则轻描淡写,言不由衷。
其实,群众意见多的地方更需要人大部门领导和人大代表去“视察检查”。原因很明显: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往往是群众呼声最强烈的地方。正因为这些地方的工作落实往往不够,或根本没有落实,群众才有意见。人大部门的领导和人大代表如果对强烈的呼声充耳不闻,闭塞视听,不愿去这些地方,群众意见就会越来越多,势必成为“老大难”。所以,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人大作用,就必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掌握群众的思想脉搏,了解实情,并通过人大特有的监督形式来督促有关部门把工作做到位。
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又是矛盾尖锐的地方。有些意见刺耳难听,还可能有些过头过激,但是,这些意见最真实,无掩饰。到这些地方去调研,可以得到最真实的信息,真正帮老百姓解决问题。
群众意见多的地方,还是最能争取群众理解的地方。有时群众有意见,还在于对某些方针政策不够理解,尤其对新的改革措施不太明了。有的干部爱统一号召,喜强迫命令,致使群众意见更大。所以,人大部门领导和人大代表要通过做工作,把政策讲透,道理讲明,取得群众的认同、理解与支持。
人大并不是只有通过人大监督实现民愿,解决问题。人大部门领导出面或人大代表做工作,广泛联系选民,了解社情民意,通过答疑释惑,疏通民众思想,消解民怨,稳定一方,又何尝不是发挥人大作用的表现呢?当然,前提是真正发扬民主,实事求是,诚心为民。(王振红 许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