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连日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司法公信力”、“司法公信”,已成为当前大家在学习中热议的关键词。司法公信建设一直是湖南高院本届党组花大力气狠抓的一项工作。该院推行公正司法立公信、为民司法促公信、强化理念育公信、廉洁司法保公信,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年8月13日,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和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分别在法院工作信息上作出重要批示,对湖南高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服务湖南“四化两型”建设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给予充分肯定,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易炼红批示省委办公厅向全省推介湖南法院的工作经验。
“司法公信建设的过程,就是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过程。十八大报告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提出司法公信建设问题,对人民法院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公平正义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告诉记者。
以公正立公信:狠抓第一要务
据了解,2008年至2012年10月,湖南高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9655件,监督指导全省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132.43万件,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69%,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0.66%。
湖南高院副院长邹东仁表示,司法公信力不是虚的,而是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司法累积起来的。提升司法公信,必须严格依法办案,坚守公正底线。
有一则境外记者称赞该院公正司法的小故事。当事人梁剑雄因某行政机关违法扣押财产而向湖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梁剑雄特请来两名记者参加该案的听证。今年9月4日,法官周志刚等人组成合议庭主持协商,经过艰辛地释法和做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跟踪报道的《香港商报》记者钟某阅读全部案卷笔录后连声称赞:“湖南高院的案件审理就是过得硬!”
该院副院长石时态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法院自身必须加强司法权运行的规范化建设。
为了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防止量刑失衡,湖南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推广量刑规范化办案系统,现在全省基层法院70%以上的一审刑事案件实现了规范化量刑。
该院不断规范各类审判权运行,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和消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纠纷,强化司法服务职能,全力服务湖南“四化两型”建设。切实加大行政审判协调工作力度,5年来该省未发生一起群体性申诉上访行政案件。
以为民促公信:践行根本宗旨
“法院判他还款,可他老是逃避。”……10月31日下午,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刘庆富一行做客《潇湘晨报》热线96360。一个小时的时间,热线异常火爆,甚至有市民坐着轮椅来到报社当面咨询。
“从民众反映的情况来看,湖南高院的司法公信力有了较大提升。”全程参与热线活动的《潇湘晨报》记者刘志杰说。
事实上,司法为民措施一直贯穿于湖南高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促进了司法公信的提升。2008年以来,该省法院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32亿元,一审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率达60.02%,以巡回审判方式审结的案件数占法庭审结案件总数的15%以上,恢复和新建了一批人民法庭,方便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参与诉讼。
湖南高院不断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实行领导亲自接访制度,全面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涉诉信访案件息访终结率达100%,全省3个中院和16个基层法院获评全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法院。
在省委的支持下,该院建立健全了协调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集中统一行动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努力破解执行难。2008年至今年10月,湖南高院执结1564件,结案率90.98%,指导下级法院执行结案27万余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27.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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