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为案子的告破帮了大忙!”在谈到不久前告破的一起贿赂犯罪案件时,河南省新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伟说道。
今年9月,犯罪嫌疑人冯某为帮即将转业的军队干部陈某谋得较好的职位,通过其“干爹”多次打电话、发短信找有关领导帮忙,从中周旋,并收了陈某家属人民币40万元用于向领导“送礼”。
接到举报后,新县检察院立即展开行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布控,搜集相关证据,可是,由于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手机短信及通话进行交易,给检察人员办案带来了一定困难。
“冯某案发前已经删除部分短信,导致我们查案工作陷入被动。修改后刑诉法关于电子证据的规定,为我们打开思路,将已删除的短信及时恢复,使案件一举告破。”新县检察院检察长余立告诉记者。
今年以来,信阳市检察院积极开展电子数据实验室建设,将电子证据运用于办案中,通过该技术屡屡为案件侦查指明方向。“我们的电子实验室虽然才刚刚建成,可已经成功协助办理了三起案件。”信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告诉记者。(记者高传伟 通讯员汪海 朱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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