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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加强内部监督

2012-12-07 14:48:3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方圆法治网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是监督者,那么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就是法律监督者的监督者。这种监督对于保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保证检察机关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规范执法,廉洁从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从事纪检监察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那么,如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强化内部监督,笔者从具体工作实践出发,认为要以下三个方面的做好工作。

    一、提高认识,强化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需要。人民检察院被群众誉为最讲理、最公平的地方。人民检察官如产生不廉洁行为,不仅是个人的品质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玷污人民检察院形象的大是大非问题。要维护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使人民检察院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离开了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权将失去有效监督,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将会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得不到及时查处,就会使个别检察干警铤而走险,亵渎司法权威,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导致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难以实现。

    2、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人民检察院人才建设的出路在于职业化,就是让检察官人人成为和谐社会的践行者,成为公平正义的化身,成为职业知识、职业观念和职业道德素质三者兼备的司法专业人才。纪检监察可以为检察官职业化建设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帮助检察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教育他们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司法为民,始终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从思想上筑牢廉洁从检的防线,从行为上守住职业道德底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以制度强化管理的需要。制度是检察院各项管理活动的硬性规定。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基层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当中,各个环节都充满了制度规定。大到适用法律,小到一言一行,都要靠制度去规范、约束、运行。从组织检察官开展活动看,无论思想政治教育,还是职业道德教育,总是以制度的实施为落脚点,成果靠制度来巩固,创新靠制度来体现。基层检察院的制度建设,是文明进步程度和管理水平的反映,但是制度建设并不仅仅是制度设计和制定,重要的价值在于执行。有了好的制度,落实不了就形同虚设,设计和制定的再好也会前功尽弃。纪检监察工作是制度的“忠实卫士”,对不按制度办事者严格追究其责任,真正使制度发挥作用,形成由制度制约权力的工作局面。

    二、更新理念,转变检察机关纪检监察监督方式

    1、要实现从干预型监督向保障型监督转变。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既保障办案人员严格、廉洁、文明办案,又保障诉讼参与者充分、平等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要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大局和执法办案活动的中心任务,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全过程和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和执法办案活动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2、要从实体型监督向程序型监督转变。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理念,改变过去注重事后监督、结果监督而疏忽事前监督、过程监督的旧模式,改变过去那种只要案子办下来,程序上有点毛病无碍大局的旧观念,把监督的关口前移,监督视角拓宽,监督重点转变,做到既要注重对结果的监督,更要注重对过程特别是程序的正确与否的监督。

    3、要从对立型监督向协同型监督转变。传统的对立型监督直接目的是要发现和证实被监督者的违法违纪事实,带有明显的功利性和对立性。现代的检察机关纪检监察监督,则是要以内在参与者的眼光审视检察权运行的规律,从中发现可能出现的违法违纪苗头,分析其产生的内在缘由,未雨绸缪,防止和减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三、固本强基,加强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自我监督

    1、要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实行内部监督的紧迫感。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是宪法对我国检察机关的定位,那么,法律监督就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检察机关内设的纪检监察部门也要为履行这一职责服务。在纪检监察的日常开展的任何工作中,无不是为这一职责服务的。检察工作的重心在哪里,问题出在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要服务到哪里。

    2、要强化制度管理,加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力度。要针对当前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岗位和环节,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3、要强化督促检查,狠抓重点内容、重点环节的监督。要结合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重点加强纪检人员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情况、遵守办案工作纪律情况、依纪依法行使权力情况、廉洁从检情况、遵守社会道德和社会管理秩序情况的自我监督。内部监督工作还必须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权力配置,紧紧围绕执纪办案这一行使权力的中心环节,重点加强案件查办、信访举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纠风、干部考核等工作环节的监督。

    4、要强化干部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调查,对调查属实的,必须给予严肃处理,该通报的通报批评,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追究纪律责任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对有问题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建议相关部门对其采取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措施予以处理;构成违纪的,要按照纪律处分条例予以处理,进一步增强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综合效果。同时,凡发生上述情况的单位部门,还要按照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维护责任制工作的严肃性。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如何围绕大局,围绕检察工作的特点来开展,这是我们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要破解这一课题,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改进监督制约机制,运用监督管理手段,努力拓展新的工作途径和方法,将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做得更好。(刘翠娥)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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