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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2012-12-07 11:01: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文汇报 

    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它落到实处,变一般的号召、文件、贴贴宣传画等为更系统、更具体、更有效的措施

    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八项基本要求,其中第一项就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我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征程的奋斗中必须坚持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共同信念。

    法的意识还远未渗透

    “文革”结束之际,我们民族曾对“十年浩劫”中种种无法无天的行径有切肤之痛,“四人帮”一伙践踏法律,给社会带来巨大破坏,造成了无数家庭和个人的悲剧。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建立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日益成为党和人民的共同心声。从1982年修宪取消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到1986年开始五年一次的全民普法教育,一直到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30多年来,我们社会在付出沉重代价后,越来越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完善法律、建立法制、践行依法行政,特别是近10年来,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健全了法律框架,进步是很大的。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中国是一个封建历史漫长、农耕社会、熟人社会习俗积重的国家,长期缺乏法治传统和法制意识,相当多的人至今仍然更习惯或者说更相信“吏治”,而不是法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还大量存在。这些年接二连三发生的恶性事件、重大事故,哪一件不与违法违规有关?有的地方甚至以权干预司法审判,以红头文件替代法律文本。这种违法现象在一些地方存在的普遍性,执法力度明显的软弱感,说明法的意识远未渗透到我们一些为政者、执法者和公民的血液中,这对一个转型中的社会、一个搞市场经济的社会、一个互联网技术迅速崛起的社会,是十分不利的。

    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它落到实处,变一般的号召、文件、贴贴宣传画等为更系统、更具体、更有效的措施。当前至少可以在三个层面上有所拓展。

    普法教育的重点是领导干部

    其一,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普法教育的重点是领导干部,这是中央文件所明确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在课程教育和教学计划中加大法律的板块,应从法的起源、法的历史、法的精神、法的理论诸方面加强对干部的法制教育;经济建设的课程要突出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说是法制经济的内容;社会建设的课程可增添依法管理社会的案例教育内容;政治建设应有“宪法”阐述的课程;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这一根本准则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充分和切实的贯彻和体现”(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2005.10.9)。而在党性分析和党性教育方面,应有共产党员要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坚决与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的内容。十八大报告就强调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其二,中小学教材教学中应注重法制教育。作为行为准则的遵守、生活方式的培养,法制文化的培育需从小抓起。应根据不同年龄的认知水平编纂由浅入深、生动活泼的法制教材,让教学内容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去,让孩子们懂得在生活中什么是违法的,不可做;什么是合法的,可以做。前不久,看到花城出版社出版了《修身老课本》,是1912年蔡元培任教育部长时主编的小学教科书,包括初小和高小两种,编辑大意申明其目标乃“注重自由、平等之精神、守法、合群之德义,以养成共和国民之人格”。可见,现代公民教育须从娃娃开始,早在100年前教育家们就认识到了。

    让人民了解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

    其三,媒体应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排头兵。近年来,媒体在法制宣传的分量上有所增强,除了专业报刊、专门频道外,许多主流媒体都开设了法治专版、专栏,为全民普法教育起到了积极作用,应该说功不可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现在媒体比较多的运用以案说法的方式进行普法教育,这有生动、吸引人的一面,但也存在案例选择面较窄,刑法多于民法,案例好看法理单薄等诸多不足。这多少与我们法宣理念不够清晰、重点不够突出、针对性不够强有关。

    其实法制宣传还是应围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的普及,让人民了解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在实践中的所作所为。同时,也要更多地宣传中国司法制度程序,和对程序公正的追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罪刑法定等原则,通过实行审级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律师制度、法律援助制度、人民调解员制度等,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对那些违反程序的做法要敢于进行舆论监督。

    要克服“说一套、做一套”的“虚伪文化”

    有了法制并不等于达到了法治。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者、媒体从业人员,既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更要以身作则,首先做守法、遵法的模范,如果搞法制宣传教育的人“说一套、做一套”,小到公共场合禁烟,大到贪污受贿,本身对法律法规熟视无睹,那么,不仅宣传教育的可信性会大打折扣,法律的权威也会受到极大伤害,社会就会被一种“虚伪文化”所侵蚀,它的危害是极大的,对此,我们每个做法制宣传教育的人都当时时警醒。

    30多年前,邓小平同志在他的著名篇章《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对为什么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有过深刻地阐述,今日重读,深感一代伟人的高瞻远瞩。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由于一些领导人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给党和国家带来巨大灾难,小平同志说:“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以后,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也先后对依法治国、加强法制教育等作过一系列重要讲话。我们只有站在这样的高度去理解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才能坚定不移,持之以恒、不辱使命。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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