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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苏家屯区大病救助最高补10万

2012-12-06 13:03: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日报 

  家住沈阳市苏家屯区胡家村的低保户代敬辉是一名肿瘤患者,不久前做手术花了4万多元。苏家屯区民政局对其进行大额医疗救助,代敬辉个人最后只花了1万多元。家属激动地说:“大病救助政策为咱困难群众撑起了‘保护伞’! ”

  数据显示,2011年,苏家屯区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37户,救助总金额达52.65万元;今年共有303户困难群众需要救助,预计救助金额将达124.95万元。

  近年来,农村困难群众患大病、慢性病的人数逐年增加,患者每年的医疗费用支出都在几万元甚至数十万元以上,巨额的医疗费用给这些困难家庭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针对这一问题,沈阳市苏家屯区在2011年大病救助实施范围基础上,全面建立起完整规范的大病救助保障体系。

  苏家屯区民政局负责人介绍,对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优抚对象当年住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医保、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后,其自行承担部分超过2000元的纳入大病救助范围,对纳入大病救助范围患者超过2000元部分分段按比例进行救助:2001元至4000元救助比例为40%,4001元至8000元救助比例为60%,8001元以上部分(含8001元)救助比例为80%,每人每年度救助封顶线定为3万元;对纳入特殊疾病救助范围者,即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器官移植、股骨头置换的困难群众,超过2000元部分分段按比例进行救助,2001元至4000元救助比例为40%,4001元至8000元救助比例为50%,8001元以上部分 (含8001元)救助比例为60%,每人每年度救助封顶线定为5万元。

  此外,苏家屯区还对经大病救助或特殊疾病救助之后其自付部分仍然超过1万元的困难群体分段按比例采取大额救助,10001元至20000元救助比例为40%,20001元至40000元救助比例为50%,40001元以上部分 (含40001元)救助比例为60%,每人每年度救助封顶线定为5万元。通过以上救助,困难患者最高获救助金额可达10万元。(记者朱勤)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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