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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法院“三项措施”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

2012-12-05 16:25:0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今年以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通过找准找全廉政风险点,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和防范对策,对干部实施精细化管理和有效防范,着手从构筑防范、预警、责任监督三方面确保干警廉洁自律。

    制定前期防范措施,构筑廉政风险防范线。该院先后出台《公用物品采购领用管理办法(试行)》、《司法接待作风规范》、《庭审作风规定》、《案件审判权限的规定》、《案件流程管理卡》、《案件流程管理卡解读》等制度,从审判、司法政务等方面进行全透视监督,并特邀廉政监督员对防范措施的可操作性、有效性及防控力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制定预警机制,筑牢廉政风险预警线和辅助线。黔江法院对系统内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正之风,重大案(事)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预警,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以特定对象和时段为重点,开展预警教育。公开举报电话、院长邮箱、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便民监督卡、廉政短信息,开展廉政谈话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提醒广大干警严把廉洁自律关。

    建立健全责任监督机制,构筑廉政风险责任线和监督线。黔江法院通过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等方式,使各岗位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相互制约和有效制衡,强化监督、落实责任。通过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全方位监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预防,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长效化和持续有效的推进。(严冰)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