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记者从南京市江宁区住建局了解到,该区又有31户公租房申请者拿到了期待已久的公租房入住通知书,这是继今年10月份该区首批27户公租房申请者入住后,第二批入住公租房人群。
江宁区住建局相关人士表示,本次推出的租住房源仍然是位于东山大市口地区的公租房,在入住的31位公租房申请人当中,有25位新就业人员、5户外来务工人员和1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对于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江宁区住建局相关人士表示四类人群可以申请。一是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五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优先安排无房家庭);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二是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五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公房。三是非本地户籍,但与本区劳动关系稳定,有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四是各大园区、大专院校等单位引进的人才,经区组织、人事等部门确定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由各用人单位统一受理、审核后报区房保办。 (记者 陈郁 通讯员 邓璐君 蒋海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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