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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桥西:创新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2012-12-03 11:43: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用法律呵护“折翅天使”

  石家庄桥西:创新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孩子别气馁,站起来重新开始。”

  “谢谢检察官叔叔、阿姨把我从歪路上拉回来,让我重新过上自由幸福的生活。”

  这是不久前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科科长于凯和干警张敏娜向涉罪少年王某宣布不起诉决定时的一段对话。

  今年以来,桥西区检察院认真把握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积极探索专业化办案路子,建立了一整套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有效机制,既惩治了犯罪,又保护了这些“折翅天使”们的合法权益。

  建立“合适成年人库”,提供多元化权益保护

  “能成为合适成年人,我感到光荣和自豪!”今年9月4日,石家庄市红星小学副校长朱磊从桥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景辉手中接过聘书时表达了此番感受。

  与朱磊一起,来自辖区9所中小学的9名优秀教师同样被桥西区检察院聘任为“合适成年人”,他们将参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诉讼活动。

  此前,桥西区检察院与该区教育局、团区委共同签署了《关于落实检察阶段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则》,决定建立以共青团干部和学校教师等为主体的“合适成年人库”,以便在检察机关提审中未成年人父母不能到场时,充当临时家长,保护涉罪孩子的合法权利。

  这一规则还明确了合适成年人的选拔条件、参与刑事诉讼的方式方法,以及所要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等。

  “建立‘合适成年人库’的做法开了全省先河。”贾景辉告诉记者,在该院每年承办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批捕、起诉阶段接受讯问的涉罪未成年人所占比例很高,而其父母等法定代理人能够到场的仅占到60%左右。

  “在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缺位时,能由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单位、学校、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这是我们建立‘合适成年人库’的初衷。”贾景辉说,下一步,该院还将扩大合适成年人队伍,聘请一些大学退休教授、居委会工作人员、妇联组织成员、人大代表等充实到“合适成年人库”中来,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多元化服务。

  社会调查报告成批捕起诉重要参考依据

  今年3月,桥西区检察院与辖区公安分局、法院、司法局、团委、未成年人保护委等部门,召开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联席会议”,共同研讨通过社会调查的方式强化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最大限度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教育和挽救。

  依据这次联席会议取得的成果,该院在河北省检察机关率先出台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办法(试行)》。

  该办法细化了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社会调查的具体操作流程;明确规定了在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立案之时即启动社会调查制度;调查以司法机关为实施主体;调查结果将作为检察机关是否对调查对象批准逮捕或起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为避免社会调查的随意性,我们设计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报告》样本。”于凯告诉记者,报告样本规范了社会调查的内容,即对涉罪未成年人要从身心健康、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社会各方反映、犯罪前后的表现等5个方面展开调查。

  “现在,我们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率达到了100%。”桥西区检察院检察长兰志伟介绍,今年以来,该院通过适时启动社会调查制度,共对4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作出了不予批捕决定,对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20人提起公诉后,建议法院宣告缓刑并被法院采纳。

  今年10月,高检院向全国检察机关转发了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时开展社会调查的经验做法。

  展开司法救济,将法律援助律师引入诉讼环节

  “工作中,我们积累了一些专门适用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经验和方法。尤其在构建司法救济制度、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桥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崔建民说。

  据崔建民介绍,今年初,该院与辖区司法局多次协商,率先在石家庄市出台了《检察阶段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在检察环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辩护人的,该院向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通知书》,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担任辩护人。

  该办法还特别规定,法律援助律师充分享有会见、阅卷、复制案卷、取证、申请延时起诉等权利,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承担帮教义务。

  今年3月,16岁的朱某在石家庄市某街心公园内与同学一起将另一名同学打成重伤。该案被移送桥西区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在审阅全案材料、核实相关证据后,认定朱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朱某系未成年人,成长在单亲家庭,在充分考虑到朱某此次犯罪为初犯、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急需法律援助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等情况后,办案检察官根据《检察阶段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及时向桥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出了《法律援助通知书》。很快,法律援助中心就为朱某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今年6月,朱某被法院依法适用了缓刑,顺利回归了社会。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桥西区检察院已通过实施《检察阶段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为10名涉罪未成年人联系到了辩护律师。(肖俊林)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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