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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伤害缘何成“头号杀手”

2012-12-03 11:33: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 

    每年21万起道路交通事故,6万余人死亡……记者调查发现,细节致命、路权失衡、管理滞后,是道路交通伤害成为“头号杀手”背后的三大成因。

    细节致命:魔鬼都在细节中

    “见缝插针、乱穿马路”的行人、“随意变道、鲜有礼让”的司机,这是很多城市交通现状的真实写照。

    “小节致命”触目惊心:1至10月份,平均每天2.6人死于“闯灯”、86人死于“越线”、1.4人死于“不让”、0.5人死于“强占”。

    “我国从自行车王国向汽车王国骤然转变,虽然技能转变过来了,但汽车观念和文化却没有建立。”长期研究交通安全的东南大学交通学院刘攀教授认为,细节致命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安全意识的人们对交通规则的群体性漠视。

    事实上,有关法律并非缺少对细节的规定,但在执行上却遇到尴尬。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杨志辉给记者举例,机动车闯红灯按规定驾驶者要被扣分罚款,但实际上并非所有路口都有电子警察抓拍;行人闯红灯等虽然按法律规定可以处50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中难以执行。

    路权失衡:人车争道埋隐患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调查显示,在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原因的多重选择中,59%的人认为是“人车争行”,41.8%的人认为是“道路规划不合理”,31.4%的人认为是“城市功能区规划不合理”。

    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说,很多城市功能区设计不合理,没有考虑社区居民出行便利。同时,一些环线、立交桥进出口设计不合理,标识不明确等问题也饱受诟病,被认为是影响交通安全的“隐形杀手”。

    刘攀表示,目前我国道路资源日益稀缺,行人与车争抢路权的矛盾加剧,如何平衡,考验管理者的智慧。从各地实践来看,交通管理者往往更多考虑机动车的路权,行人和非机动车经常处于弱势。

    道路安全在农村更为突出。由于道路标准低、安全设施不全等原因,2003年以来,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超过半数发生在农村公路。

    管理滞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国家车辆驾驶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金会庆教授指出,虽然近年来各地交管部门应对交通安全投入很大,招数层出不穷,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关键在于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手段。

    比如对驾驶人管理应该区分普通驾驶人、职业驾驶人等,实行分类重点管控。解决车路矛盾,在拓宽道路架设立体交通的同时,更应注重现有道路资源的盘活,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的密度是否合理,信号灯长度是否超过交通流量要求,立交桥和环路上下出口距离是否合适等,只有打通城市道路的“微循环”,才能真正保障交通安全顺畅。

    受访的多位专家和管理人士指出,解决交通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定位不清、政策短视的问题。只有搞清楚城市发展方向,规划才能有长远眼光,交通安全政策才能保持稳定。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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