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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重在参与者自律自觉

2012-12-03 10:54: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的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让人们心情沉重:去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造成62387人死亡,2374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道路交通事故伤害已取代自杀,占据“伤害死亡”的第一位。正因如此,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对于唤醒人们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唤醒人们珍惜生命、呵护生命尊严的自觉,是多么必要而又深刻。

    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有人把交通信号比喻成不出声的交通警察,但实际上不少人并不把这名“交警”当回事: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致人员伤亡交通事故4227起,造成798人死亡,其中驾驶机动车肇事造成739人死亡,驾驶非机动车肇事造成55人死亡。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前10种违法行为中,违反交通信号已经位列其一。

    统计显示,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有的司机酒驾,还有的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这些都是导致交通事故多发的交通违法行为。值得追问的是,每年都发生了那么多交通事故,死伤了那么多人,而管理部门又不厌其烦地进行普法宣传,为何交通事故仍然居高不下?原因不外乎三点,其一,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时具有偶然性,很难彻底消失,只能逐渐减少;其二,我国的道路通车里程、道路交通运量均在持续大幅度增长,人、车、路矛盾不可能一下子缓解;其三,尽管交通事故频发,但现实中仍有不少人缺乏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而这些意识的提高需要一个过程。

    曾有记者采访因交通违法而服刑的人员,他们无一不是悔不当初,但一场车祸,往往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几个家庭的命运,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为何非要等到出了事,才会感到痛?为何吃一堑,也未必长一智?

    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而培养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也许离不了管和罚,但绝不是管出来的,也不是罚出来的,归根到底要落脚到内心自律、自觉——一旦想到交通违法会付出沉痛的代价,再也无法感受到家庭温暖、生活甜蜜,还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负责吗?

    全国交通安全日每年只有一天,而“122”的警钟需要时刻在我们心中长鸣,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也为了他人。(石川)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