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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动员群众参与监督 为全面建设西部强省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2-11-30 15:21: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陕西日报 

    安东在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上强调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动员群众参与监督 为全面建设西部强省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11月29日,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员聘任仪式在西安隆重举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出席聘任仪式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员作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为促进平安、法治、和谐、幸福陕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聘任仪式上,与会领导向受聘的48名执法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安东在讲话中指出,聘请执法监督员,依靠人民群众开展执法监督,是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实际行动。

    安东强调,要明确职责,主动发挥执法监督员作用。执法监督员主要职责任务是协助省委政法委督办重大案件、参与执法检查、参与案件评查、参与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提供咨询指导、反映社情民意和巡访发现执法作风方面的问题。执法监督员要当好联络员,及时听取意见建议,传递群众的呼声;要当好咨询员,为政法机关依法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和智力支撑,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推进执法司法工作机制改革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当好督查员,通过明察暗访发现政法部门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不足;要当好宣传员,积极参与形势政策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帮助政法机关争取群众的理解和认同,争取支持和帮助。

    安东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要创造条件,全力支持执法监督员开展工作。要把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协调解决执法监督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执法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保障。省委政法委要制订工作计划,密切同执法监督员的联系,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壮大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使其成为省委政法委开展执法监督不可或缺的力量。要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督办反馈制度和表彰奖励机制,特别是对执法监督员关注的个案、反映的违法违纪线索、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核实,分流处理,交办督办,及时反馈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记者 秦华)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