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出单病种定额治疗等政策,缓解了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的看病贵。”吉林省卫生厅厅长隋殿军说。吉林省初步确立了大病救治体系,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既调动了医生的积极性,又减轻了患者负担。
重大疾病保障“升级”
“现在我只交700元,就包一年的血透和用药。”老人翻捡着手里的一堆看病票据对记者说,“没有医保那5年,治病花了30多万元呀。”付雅珍,吉林省长春市人,9年前患上尿毒症。谈起新医改带来的变化,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患病头5年,她没有参加任何医保,医药费全部自掏腰包。每个月8次血液透析和药费支出,需5000多元。2008年,她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血液透析费报销20%。2012年2月,血液透析的报销比例增至60%;7月开始,她只需一次性在市级医院交付700元,或在区级医院交400元,就能享受全年血透及合并用药。
今年,长春市医保机构通过“议价谈判”,与10家医院达成协议,单纯性阑尾炎、痔疮、疝气、白内障、甲状腺肿瘤等10个病种的手术治疗患者,均享有付雅珍的“待遇”。此外,长春市医保还与5家区属公立医院达成协议,实现了帕金森、脑萎缩等406个常规病种的起付线治疗——患者住院只需自付700块钱。
在大病救治方面,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患者,个人承担费用不到10%,有的甚至完全免费。隋殿军介绍,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补偿比例提高到75%,参合农民住院补偿上限升至8万元,达到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
药品价格“高台跳水”
“以前,医院各科室的收入和个人奖金挂钩,医生多开药、大检查现象十分普遍。药品也贵,感冒打个吊瓶要50元。”乾安县水字镇卫生院院长陈亮说,“现在,青霉素7角钱,一瓶盐水1.25元,加上处置费不到20元。”
2010年12月1日,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监管,通过“五统一”的管理,基本药物中标药品价格,比国家最高零售价平均低51.7%,比全国基本药物平均采购价低18.9%。
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政府通过全额拨款,保障医院运行和医务人员收入。2011年7月1日起,所有政府办社区医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院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支出全部由政府拨付。省卫生厅药政处处长傅强告诉记者,医护人员实行绩效管理,按服务数量质量、满意度指标考核。每年全省新增工资总额10%,用于奖励。改革后,医务人员人均月工资由1577元增加到2305元。
目前,吉林市把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延伸到6家三级甲等医院,长春市在所有政府办区级医院实现了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
公立医院重拳改革
今年深秋的一个夜晚,农安县西五里村的翟文彬急性阑尾炎发作,就近送到县医院及时做了手术。出院结账时,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一个3000元的手术,自己只需交580元。
一家县级医院,手术费为何如此便宜?2011年,农安县医院与镇赉县、乾安县、延吉市的另外7家县医院和县中医院,被确定为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我们打了一套环环相扣的‘组合拳’,进行综合改革。”院党委书记任国军说。首先清除“以药补医”,降低药品价格。今年2月,农安县医院实行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彻底取消药品加成。对没有进入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的482个品规的非基本药物,实行县级统一招标采购,使其价格下降20%以上。
药品利润没有了,为防止过滥检查,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控制医药费用。新农合基金从“按项目”付费,转向“按病种”、“按人头”、“总额预付”付费。任国军举例说,2011年,县医院住院报销总额为900万元。今年,新农合基金在该总额基础上增加10%,约1000万元,预付80%即800万元给医院。年底,按实际住院人次及绩效考核,拨付剩余20%。新农合对一些病种确定治疗均价,医院超支自行承担,结余用于奖励。
定额结余属于“薄利”,医院“多收”需要吸引病人。“去年,30%的县外转诊患者,用去了56%的新农合基金。”任国军说,改革调整了住院报销比例,规定乡镇卫生院报销90%,县级医院80%,省级医院30%,力图发挥医保“指挥棒”作用。同时,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支出,全部由财政保障。目前,农安县医院历史债务8000万元已由政府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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