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法院首创司法门诊制度
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11月9日,寿宁县犀溪乡犀溪村村民叶某春因债务纠纷找到县法院。“请到司法门诊部说说吧。”法院人员先把老叶请进了司法门诊部。
经了解,原来,南阳镇山坑村的谢某因盖房子,从老叶处运走价值5800元的水泥,老叶要求谢某结清货款,但谢某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没有办法,老叶想到了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司法门诊部“坐诊”法官范希耀了解到事情缘由后,将谢某传唤到法院,进行协商。法官认为,村里人都是熟人,因为一点小矛盾,闹到打官司,就算最后案件解决了,也可能激化双方的矛盾。经司法门诊法官“把诊”,谢某最终支付了5800元货款。老叶高高兴兴地走出法院,逢人便说:“司法门诊真是好。”
法院立案庭庭长龚启录是司法门诊部创意的提议者,他认为,案件有小有大,小的案件如果走诉讼程序,会增加法官的工作量,不菲的诉讼费用也给当事人增加不必要的诉讼成本。法院可以参照医院运营模式,把小病直接在门诊部内解决。小案件化解在诉前,可以增加邻里团结,促进基层的和谐与稳定。
2010年,寿宁县法院试行司法门诊制度。
据寿宁县法院院长林松涛介绍,两年来,司法门诊制度实施效果不错。为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今年开始,寿宁县法院在司法门诊制度基础上,建立三级立体化讼体系和领导联系点制度。
三级立体化讼体系,就是实行三级立体化解诉讼模式,将多个业务庭的副庭长及书记员集中到一线立案窗口工作。一般纠纷交付一级化解,重大纠纷分流二级精办,“疑难杂症”由三级会诊。
此外,寿宁县法院还选派16位庭长级以上法官、27位人民陪审员分别挂点14个乡镇7个社区,专门负责多元调处网络的联络、协调、指导和培训工作。
以多级化讼为基础,以诉前化解为目的,寿宁县法院门诊化讼取得了不错成效,诉前化解率大幅提升。(记者 黄琼芬 黄少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