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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建立类案研讨机制提升检察工作

2012-11-25 15:46: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2011年以来,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积极探索调查研究工作新模式,建立了类案研讨工作机制,组织人员深入分析,并广泛听取院聘专家和其他司法机关意见,对该院办理的某一类案件如何适用法律、提请解释、发案规律或者监督规律等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形成书面的类案研讨报告。近两年来,该院已开展疑难案件和类案研讨活动10次,形成疑难案例分析和类案研讨报告15篇,有力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

  类案研讨为类案请示、类案适用、类案查办、类案监督提供了良好基础,确保调研工作服务于领导决策和检察业务。其中,类案请示就是将类案研讨活动中获得的立法、司法解释建议,逐级向有解释权的特定国家机关予以请示、报告。一份好的立法、司法解释建议的请示、报告,必须依托于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类案研讨活动就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实证调研载体。该机制结合司法实践遇到的问题,特别是针对类案出现的法律运用缺陷或相矛盾的突出问题,归纳总结立法、司法解释建议的基本问题,提出可行性的法律解释建议,为法律解释提供了鲜活素材。

  类案适用就是通过对某类疑难复杂案件的深入研讨,在司法机关中形成办理此类案件的基本共识。该院把检察业务工作中迫切需要统一执法思想、凝聚执法共识的疑难复杂案件、争议案件以及群体性、热点性犯罪案件作为研讨重点,力求通过研讨深化对案件的认识与理解,形成执法共识,指导办案实践。

  类案查办就是通过对某类典型案件进行类案研讨,总结分析该类案的发案规律,为案件查办指明重点方向,加强打击职务犯罪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类案监督是指通过对一定时期内案件性质相同、情节相似的某类刑事、民事和行政申诉案件进行分析对比后,找出该类案件在判决、裁定的法律适用或者量刑上矛盾之处,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促使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它是个案监督的提升,不仅能通过对类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分析促使法律统一适用,还能减少法院因为个案因素而产生对抗情绪,增强法律监督效果。实践证明,类案监督既促进了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也减少了各方抵触情绪,加强了社会管理创新。 (王耀世 宋君华 作者单位: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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