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其中不乏有识之士满腔热情奔走呼吁,提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坚持教育、感化的方针挽救失足少年,尽力做到有的放矢,标本兼治。为此,笔者结合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今年1至10月审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数据,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此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今年1至10月份,我院已判决的35名青少年罪犯中,未成年被告人12名,10人为小学文化、23人为初中文化、2人为高中在读,且父母感情不和、离异、失业者较多。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1.个人原因。由于青少年正处于成长时期,生理和心理不成熟,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模糊,法制观念淡薄,在社会不良风气和现象的影响下,禁不住诱惑,消极心态膨胀,在尚未形成较强的自我约束能力的时候,放任自己的行为,以求自身欲望的满足,逐渐地发展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将自己推上犯罪的道路。
2.家庭原因。家庭教育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父母的一言一行均会对孩子的性格形成产生影响,如处理不好,容易使孩子走向歧途。统计中发现,犯罪的青少年父母对其的教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过分溺爱,造成青少年心理畸形,走上犯罪道路;任意打骂,使孩子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容易和社会上的流氓混在一起;家长很少过问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缺乏对孩子的关心,造成孩子心灵上的寂寞,为寻求安慰和刺激而走上犯罪道路。
3.学校原因。当前不少学校仍片面追求升学率,把学生们分为好、中、差三种等级班级,好学生埋头苦学,“困难生”受到冷落和歧视;同时部分老师责任心不强,导致部分学生产生自暴自弃及厌恶心理,极易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4.社会原因。当前社会上一些暴力性、淫秽录像、不健康书刊和影视作品也会给青少年的心灵造成很大毒害、腐蚀,一些青少年受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的影响,看一些不健康书刊、淫秽录像,对其心理产生了极大影响,从而走上犯罪之路。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许多青少年犯罪,缘于法制观念淡薄,有些人或不知自己的行为是犯罪,或无视犯罪带来的后果。为此,法院要充分利用一切社会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确保《青少年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的全面贯彻与实施,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
2.加强自身教育。青少年正处于成长阶段,应该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看一些对自己有用的书籍、报刊,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等。通过加强自身的教育,使自己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
3.家庭与学校要做好青少年教育工作。首先家长要按照《青少年保护法》规定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保障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家长要与学校及时沟通,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学校要从素质教育入手,既重智育,又重德育,不可偏废,真正担负起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此外,学校与家长应形成教育互动机制,及时沟通,掌握情况变化,相互配合处理问题。
4.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一方面要求我们加大“扫黄除非”力度,严厉打击淫秽、暴力制品的制造和传播;另一方面大力营造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引导青少年追求崇高,鄙弃媚俗,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袭。
5.发挥法院的帮教作用。法院要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充分考虑青少年的特点,与青少年犯罪人员多沟通,耐心向青少年分析其犯罪的原因及应吸取的教训,增加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意识。少年法庭审理,将教育贯穿审判活动全过程,案前做好社会调查和认罪服法教育,判决时依法选择有利于青少年罪犯改造的刑种、刑期和执行方式,结案后还应坚持对青少年罪犯进行跟踪和回访教育,促使其改造转化。对经过教育、改造回归社会的青少年,有关部门还应从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继续关心和帮助他们,防止其重新犯罪。(姬建民 刘晓军 作者单位: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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