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法院持续深入开展司法“走转改”活动。在“走基层、走群众,转作风、转观念,改不足、改问题”中赢得群众满意。此举值得称道。
司法“走转改”是人民法院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的必然要求。人民司法的根在基层、源在群众。只有深入基层,真正走进群众的实际生活,才能了解群众的所思、所忧、所盼,抓住群众的关注点,找到司法服务群众的“金钥匙”,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实现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司法“走转改”是人民法院积极能动服务大局的迫切需要。通过开展司法“走转改”活动,有助于人民法院更加深刻地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司法需求,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助于引领带动广大干警到矛盾突出的基层去,到困难较多的一线去,在解决矛盾问题中维护稳定、推动发展;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在司法实践的丰沃土壤中探索新做法、开创新业绩。
司法“走转改”是人民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司法“走转改”活动,找准人民司法的位置,增进同人民群众感情,进一步依法公正行使好司法权,以高质效的执法办案实现公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为民工作,以高标准的司法服务赢得公信;进一步练本领增才干化解纠纷,以高素质的法院队伍彰显公信,在服务群众中提升司法公信力。
司法“走转改”,“走”强调司法的实践性,是前提;“转”强调司法的服务性,是关键;“改”强调司法的目的性,是根本。“三个方面”相辅相成、有机统一,构成了司法“走转改”的基本要素和目标指向。
要深入“走”,认真掌握社情民意。首先走访对象要广泛,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和律师、当事人,机关企业、基层组织和普通群众等;其次走访内容要多样,要认真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看法意见和要求期待,深入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人民群众生活现状;第三走访形式要灵活,要通过下访走访接访、巡回审判、普法宣传、问卷调查、邀请参加法院开放日等,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适时吸纳转化改进法院工作的思路、举措。
要积极“转”,努力提高司法水平。针对走访过程中了解掌握的形势变化和社情民意,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工作实效。
要扎实“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针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突出的问题,要加强对照查摆,找准原因症结,抓好整改落实,求得实效。要在化解司法难题上求实效。要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做好积案清理工作。要继续大力化解执行难,实际执行率进一步提高。要在改进群众工作上求实效。要创新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让公开审判、巡回审判和司法救助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让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不断提高。要完善司法全程释明说理答疑和民意沟通、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机制,创新群众工作思路方法。要在提高办案水平上求实效。要着力解决庭审行为不规范、裁判文书差错和瑕疵等问题,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不断提高裁判质量。(梅贤明 作者单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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