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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引领量刑建议走向精密化

2012-11-22 18:52:3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通知》后,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量刑基本方法、量刑情节的适用以及常见犯罪的量刑等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量刑建议的准确率。要使量刑建议走向精密化还需多措并举,进行更多探索。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检察量刑建议的可接受性

    1.在审查起诉阶段推行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被害人量刑意见制度。一是在案件审查阶段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定罪和量刑意见,确保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客观准确性。二是要加强与辩护律师的沟通,主动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充分了解辩护律师掌握的有关证据,全面掌握案件证据(包括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有利于公诉人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三是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意见。检察机关在对被告人进行量刑建议前充分听取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意见,使量刑建议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也更有利于法院接受。

    2.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全面收集量刑证据。检察机关要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量刑证据,特别是注意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

    3.强化与法院的沟通,会同法院对本地区较常发生的类似罪名、类似情节的案件制定一个较为详细的量刑幅度,作为检察机关发表量刑建议和评判量刑是否合理的基本评判依据。

    4.完善量刑建议量刑幅度的生成机制。司法实践中,如果检察机关不严格遵照法院的量刑根据提出量刑建议,就很有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所以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时就得参考法院的量刑根据。通常情况下,相对于法院的量刑判决来说,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在刑罚适用的精确程度上有着区别。检察官所建议的量刑可以是一个相对狭窄的量刑幅度,也可以是一个具体的刑种,还可以是有期徒刑中的一个具体刑期。检察机关还可以将刑事政策所允许的事项作为量刑建议的事实根据来提出量刑建议。

    5.建立完善“机动量刑建议”机制。即在遵守相应的审批程序下,授予公诉人对庭审中出现的一些有可能改变量刑的证据、情节的,可作出暂缓、变更、补充、追加、撤销量刑建议等方式,增加量刑建议的灵活性与弹性设置。

    二、加强有关制度和机制建设,提高量刑建议的准确率

    1.建立量刑建议前社会调查制度

    推行社会调查制度,有利于检察机关全面掌握量刑情节特别是酌定情节。开展社会调查要求走访被告人家属、邻居、社区、务工单位、所在派出所等,对其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犯罪前表现、社会评价等进行全面了解。开展社会调查,对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应有所区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调查,应当听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应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

    进行量刑建议前的社会调查可以由检察机关自行完成,也可以委托的有关社会团体组织。调查人员应具有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基础知识,以保障社会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建立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在我国,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公诉人难以掌握辩方的证据,对于辩护人出示的一些有可能改变量刑的证据、情节,公诉人难以在开庭之前提出量刑建议时予以充分考量和评估,造成控方的量刑建议不准确、不全面。应建立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以便控辩双方根据法定规则能够相互知悉、交换、查阅各方所掌握的证据材料,确保控辩双方获得和持有与案件的罪与罚有关的充分信息。

    3.建立认罪协商制度

    司法实践中,遇到被告人在庭审中翻供,或者先不认罪,尔后在庭审中又认罪的情况,往往也会造成拟定的量刑建议与实际情形不符。建立认罪协商制度可以尽量减少这种因素的影响,以提高量刑建议的准确率。认罪协商前检察官应征得被害人同意,或被害人一方主动认可,或者同意进行认罪协商。经由检察官、被害人、被告人协商一致后,协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生效。认罪协商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被告人认罪并自愿接受量刑的范围,包括愿意在定罪情形下接受缓刑的处理; (二)被告人必须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自愿向被害人支付相应的合理范围内的赔偿金,并且被害人愿意接受赔礼道歉及赔偿金,使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得到合理补偿; (三)对于没有自然人被害人的案件,被告人同意或者自愿提供一定公益服务,或者向社会公益团体捐款,或者弥补国家的损失的; (四)被告人在法庭宣判前自动履行上述承诺。认罪协商制度只针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法院判决的刑罚幅度应当限制在认罪协议的幅度内。

    (作者系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绩城)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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