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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内部科学管理 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2012-11-22 18:34: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内容摘要:管理科学化就是在认真分析各类现实情况的基础上,积极适应发展需求,通过改变管理方式进行内部自我完善。我院综合分类的“管理科学化办法”在现有内部机构设置的基础上,以检察业务、检务保障、组织保障、宣传调研为四类管理内容,改变了旧的管理模式,丰富了管理内容,也灵活了管理方法,整个管理动态化特征明显,“以人为本、效益最大化、优化组合”。管理办法受到全体干警的普遍欢迎,同时在集中办理大案要案中出突显了管理的灵活效果,在教育人、培训人、锻炼人和使用人的同时,出色地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关键词:检察 科学管理 效果 分类

    检察机关如何在新的建设时期通过职能履行发挥更大的社会作用,这一直是检察机关不断在思考的问题。我院以综合分类为特点的“管理科学化办法”就是在新时期对于内部管理工作的现实思考与创新实践,目的是通过强化基层院的管理全面加强各项建设,提升整体法律监督能力,创建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一管理办法有着它的形成过程和一套完整的运行机制,运行一年来收到了良好成效。2012年6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张德利检察长到我院调研时,对该项工作表现出了极大兴趣,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科学管理”的提出

    (一)科学管理是高层要求。《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当中基层院建设的基本目标是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其中提到“运用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管理模式科学管理各项检察工作。推进检察业务、队伍、保障和信息化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建设。优化机构和职能配置,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中共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高检院《“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也有类似相关要求。2011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加强基层院管理科学化建设,积极适应信息化等形势发展,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管理模式,改革完善办案管理监督机制、检察队伍管理机制和基层检察院机构设置,加强和规范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工作。”

    (二)科学管理是工作需要。我们检察机关恢复建院三十年来,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基层院从无到有,从弱到强,走出了一条不断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科学发展之路,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我们的基层院建设在队伍专业化、业务规范化、保障现代化等方面离现实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而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不断推进管理科学化,向基层管理要战斗力,以适应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法治需求。如何符合上级的管理科学化要求探索检察院基层管理,如何遵循实际管理好检察队伍,2011年9月,新一届院党组成立后在大名这个基层院进行管理化成为了首要工作任务。

    (三)科学管理是基层呼声。在此前的管理中我们曾有过两类管理,一类以对科室的管理为主,忽略了对单个的具体的人的培养与管理,并在检务保障中反应出管理的混乱;第二类则侧重于评价机制,更象管理的具体措施而非管理系统,未能全面涵盖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实践中,大家也有很多现实的期待,希望有平台,检察官、书记员、法警等都有发挥自己特长的舞台,比如有人虽在一个岗位但是愿意发挥自己各方面的才能,有的希望更多地掌握业务知识,成为检察多面手;希望有更好的检务保障,不至于在工作中瞻前顾后捉襟见肘;希望所在部门在业务量大的时候能有援手,可以处理急难险重办好大案难案……如何把“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真正体现到一种管理框架中并做到对人、对物、对案件有规有矩有目标?这就成为一种现实的必要。

    (四)分类管理讨论热烈。检察管理主要包括业务规范化管理、队伍专业化管理、机关效能化管理三个方面,有必要实行一种综合管理模式,把全院可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纳入其中。高检院的两个规划正好也为我们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探索总结符合基层检察工作规律和实际的管理模式”,“推进检察业务、队伍、保障和信息化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建设。优化机构和职能配置,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关于检察人员的分类,理论界有多种分法,有的学者持“两分法”,把检察人员简单地分为检察官和非检察官,或者分为有办案资格的检察人员,无办案资格的检察人员;有学者持“三分法”,把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事务官,检察行政人员;有学者持“四分法”,把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人员、检察行政人员和检察技术人员;有学者持“五分法”,把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专业技术人员、机关行政人员……检察人员的分类可谓众说纷纭。与此同时,我们检察内设机构也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了分类,通常来讲是分为检察业务部门和综合保障部门。如何对人员和机构统筹起来进行科学管理?

    (五)综合性科学管理办法的推出。我们所做的努力是进行检察工作综合分类管理,不但把人员进行分类,对于检察工作的其他方面也进行分类管理,这种管理应当是把人员与业务、事务统筹分类混合式综合管理,建立以检察业务为重点,以检察官为中心,其他人员辅助配合的分类管理模式的新型检察队伍,形成检察队伍的内部优化机制。具体讲,分为检察业务、检务保障、组织保障、宣传调研四大类,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基层检察院管理制度体系,进而向管理要效益,通过人员、权能、物资的合理调配实现法律监督能力的全面提升。通过科学分类这个主线全面强化检察内部管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各内设机构的职能作用与优势,科学调配各类检察人员,全面形成法律监督合力。

    二、“综合+分类”的管理办法

    既突破陈规旧俗,又做到积极稳妥;既发挥现有内设机构的阵地作用,又能把各岗位变成锻炼人、培养人的活的平台;既做到不失全局,又做到兼顾个人;既要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又要各尽其能各树其功,新的管理办法在一定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做到了继承与发展。“检察业务类、检务保障类、组织保障类、宣传调研类”,管理办法在现有机构设置的基础上通过这样四个总的分类把人和事进行了一步步的细致划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我们坚持分工制约与协作配合相结合,注意公正与效率并重,充分民主科学集中,依法、科学决策,坚持合理配置和整合检察资源。

    (一)围绕检察业务,通过人员分类实现办案力量的科学调配。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是检察机关中司法职能和行政职能分化的必然要求。以人员分类为主线,凸现司法属性,把涉及业务工作的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做为三个子类,分别成立检察官管理办公室、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检察官和书记员。除了自身工作职责外,公诉部门以外的检察官每年要主办1件或者协办2件公诉案件,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以外的检察官则每年要参办1-2件自侦案件,根据业务需要,检察官管理办公室有权派遣、调配、使用检察官参与办理其应当履行职责和承担的任务。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书记员协助检察官参办各类检察业务工作,两个办公室都直接向检察长负责。司法警察统一归口警务部门,实行编队管理,由法警队长按照统一勤务与分散勤务相结合的原则,规范、合理调配使用警力。司法警察在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领导下和具体案件承办检察官指挥下依法履行警务职责。这三类人员都是具有法律职务的人员,也是业务工作的主力,是我院管理办法的主干部分。通过这种方式建立起以检察官为中心,其他人员辅助配合的新型检察队伍。

    (二)围绕检务保障,盘活用足人财物。以机关行政事务为主,分人员保障、经济保障、装备保障、办公保障和技术网络保障。人员保障主要做好全院干警的调配使用、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让大家对自己的未来有信心,对工作有热心,对进退流转能安心。经济保障即保障办公办案经费,确保办公,特别是办案之中不为粮草忧,确保专案经费、专项经费科学合理支出。装备保障则在检察物资方面实行统一供给,车辆、办公办案装备等等按需及时配发。办公保障即检察工作的基建规划、机关安全、卫生、集体食堂等等日常事务,做到事事尽心。而技术网络保障,主要是从事现场勘验、痕检、文检、司法会计、计算机、机关网络建设等科技含量高的工作,特别是检察信息化建设,旨在提高检察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办公办案效率。

    (三)围绕机关活力,发挥组织文化等软实力的作用。通过组织管理、文化建设、廉政建设和案件管理中心几个大项,把组织作用突现出来。其中党的建设以机关支部为主,对我院党员进行组织管理,发挥党员各方面的模范作用。文化建设成立6个兴趣小组,分别开展书画、演讲、歌咏、摄影、体育、读书等文化活动。廉政建设方面,在设置纪检组、监察科的基础上,在党总支和各支部各设纪检委员一名,延伸纪检监察触角。而案管中心,则作为推行流程监督、网上监督、跟踪监督的有效制度,形成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今年以来,我们利用邯郸市全市推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系统”的契机,找准“廉政风险防控”这个点,实行“全程、全面、全方位”的系统内容监督,这一做法在今年7月省院纪检组长朱仲达到院调研时被高度肯定。

    (四)围绕素质与形象,突出调研宣传等工作的练兵功能。把检察调研工作、宣传工作、检察信息进行条块安排、统一管理,在制定本院全年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任务分解,通过进一步的考核、奖惩来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写作水平,最终目标是让大家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善于总结的习惯、及时反馈的习惯、相互协作的习惯,共同提升“办事、办案、办文”能力,形成整体良性运转状态。为了抓好工作,练好队伍,我们实行了青年干警到政治处综合部门轮岗的办法,每月两人,既是为了文字工作“接地气儿”,也是为了培养人才和发现人才。

    三、在不断丰富与完善中日益彰显成效

    新的管理模式改变了以中层机构为全部形式的旧的管理模式,丰富了管理内容,也灵活了管理方法,整个管理动态化特征明显,“以人为本、效益最大化、优化组合”,这就是整个管理办法的灵魂。既传统内部管理有很大差别的同时,又不失传统管理方式中科学的部分;既有全国检察机关趋势化的东西,又有上级检察机关刚刚着手实施的东西,更有基层检察机关最最迫切和需要的东西。

    当然,在试行这一办法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具体的问题,比如同志们对公诉案件普遍存有极大兴趣,而公诉案件办理又必须有程序要求和质量要求,这样就出现了一些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如何保持公诉工作的稳定性?公诉部门如何与诸多编外公诉新手对接?如何确定办案责任?外员办案会不会挤掉公诉人员办案的保有量?安排办理的案件在难易程度上如何把握?在诸多外员参与公诉案件的情况下如何科学地进行自身考核和接受上级院考核……等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解决。而对于后勤装备部门来说,他们也在接受着巨大的挑战,业务量大了,工作头绪多了,经费、物资、设施等等都需要及时有力地给予保障,后勤部门的人员短缺问题怎么解决?此外,检察官集中管理后,如何考核才能体现一个人全部的业绩?现行管理方式如何与原有机构设置更加协调?检察官管理办公室、书记员管理办公室这些新设的管理机构能否真正发挥管理的枢纽作用?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地解答。可喜的是,这些问题都是积极的问题,都是一些能够促进这项制度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具体问题。

    我们发动大家开展了两次大讨论,在形成共识的同时也找到了解决办法。《检察官办理公诉案件流程》、《书记员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等等配套的、新的、更为具体的管理制度陆续出台。我们把每个人的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全部检察工作都有哪些,一一拉出来,然后具体到每个人的工作任务都有什么,每人一个工作推进表,平时督导,每月有进度,每季由政治处考评,年终考核,一个人这一年要做哪些工作和做了哪些工作也就一目了然,自身工作、调研宣传、办案任务等各项任务目标都在单子之内,时时提醒,做成标牌,放置在办公桌前,天天有任务,有压力,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这一管理办法试行以来受到全体干警的普遍欢迎,对于这些同志来说,他们有了均等的学习锻炼机会,即便不是其他科室的人员也会有机会接触到该科室的业务,从而让自己更为全面的得到发展。这一管理办法还受到了公诉和自侦部门的欢迎,公诉部门再也不用为案件高发期难以消化的成堆案卷发愁,而反贪、反渎部门则为拉出去打大的反腐战役准备好了各方面的条件。今年3月份以来,我们从全院不同工作岗位上统筹抽调20名精英检察官组成专案组,参与办理全省社保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件5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这个专案的中,公诉部门的年轻力量被调往侦查一线进行锻炼。而在家里,人员就出现短缺,公诉吃紧,怎么办?研究室、政治处等综合部门的资深检察官于是拿起了案卷。三个月下来,专案成功查处,而公诉工作也稳妥正常开展。因为有办案要求,以往检察长、副检察长忙于各自工作让他们出庭难上又难,如今各位班子成员都在争取能够办理公诉案件。截止目前,非公诉部门检察官出庭公诉案件18件20人,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出庭公诉5件5人。除了办案,文化活动也有色有声起来,原来由于缺少组织院里多年没有进行过体育、书画等文体活动,如今各项文化活动都有了具体的人去组织安排,检察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摄影展、书法展、读书会、趣味运动会、博客微博QQ群……检察文化生活呈现出多姿多彩。

    我们的目标是“创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个目标的实现途径就是“创建”,“创”,就是要有所突破;“建”就是实打实行动,有所建树。我们的科学化管理办法是充分调研和经过民主之后的共同认可,“认同”是这一管理模式真正推行开来的基础,在全院认同的基础上,我们要继续发挥集体才智,通过共同的努力和实践让它不断丰满,而这一使其不断丰满、不断完善的过程又是我们检察工作在清晰的管理思路下不断迎接挑战和不断做出成绩的过程。——我们在务实中努力前行。(作者系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建生)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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