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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2012-11-22 14:22: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桂林晚报 

  11月20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市医调委”)成立,这个由144名医疗专家、法律专家、人民调解员组成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将免费为医患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调解。

  据了解,此前,桂林市发生医疗纠纷多通过医患双方协商处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和向法院提起诉讼3种途径进行处理。但一般患者认为,卫生行政部门是医院的主管部门,难免会偏袒院方,导致产生不信任感。而一旦提起诉讼,会增加诉讼成本,而且时间较长。

  为更好处理好医疗纠纷,桂林市依法成立了专门从事医疗纠纷的行业性、专业性、群众性的人民调解组织——— 市医调委,它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不收取费用。作为第三方介入调解,调解立场也更客观,双方当事人比较容易信服。而且,一般30日内调结,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桂林市日前出台的《桂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规定,当事双方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地位是平等的,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换言之,市医调委必须在坚持合理合法、平等自愿、不妨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下进行调解。是否参与调解和达成调解协议是充分自愿的,当事双方均有接受调解、随时拒绝调解、同意签署或拒绝达成协议等权利。

  为确保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市医调委专门从医疗专家、法律专家、人民调解员中严格筛选了144名成员,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市司法局称,调解员的选定,由当事双方各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名,并由市医调委指定1名主持调解。如发生重大、复杂医疗纠纷时需组织专家评估的,当事人对参与评估专家提出回避要求并属于回避范围的,都可以更换。(记者支荣 通讯员韦益)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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