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会议现场。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出席并发表讲话。
距离新刑诉法正式实施仅剩40天之际,第八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今日在江苏镇江开幕,本届论坛将围绕“刑事诉讼法修改与检察工作”为主题展开探讨。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出席论坛并发表重要讲话。他表示,检察机关作为全面参与从刑事案件的立案直至刑罚执行完毕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的唯一机关,刑事诉讼法的修订涉及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加强对新刑诉法的学习研究尤为重要。
“本届论坛集中研讨新刑诉法与检察工作这一主题尤为必要和及时”,孙谦在论坛上表示,从今年3月14日新刑诉法公布以来,有关刑诉法问题的讨论和报道一直在继续,对某些具体规定的理解、新增规定如何有效落实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等等,都是大家关注的话题。包括“两高”在内的相关司法机关也都在紧锣密鼓地着手制定相应解释性文件。“目前《刑事诉讼规则》已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和研究,以便准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是明年1月1日新刑诉法生效之前检察机关的重大任务;新法生效后,持续关注刑事诉讼法适用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样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长期的重要课题”。
对于检察机关应如何迎接新刑诉法实施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问题,孙谦为此提出了三点意见。
第一,转变执法理念,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动态平衡和理性协调。他对此强调称,此次刑诉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刑诉法的任务之一作了明确规定,并设置了较多的具体措施加以细化和跟进,这既是对宪法有关人权条款的具体落实,也对司法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增强人权保障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效率意识、权限意识,立足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把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
第二,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相关法律规定,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他接着表示,修改后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新职责新任务,为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增加了新手段新措施,对检察工作和检察制度影响重大而深远。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检察职能新变化,全面、正确、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全面履行各项职责,努力提升追究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公正,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规范执法,坚决防止检察权的滥用。他补充认为,修改后刑诉法在赋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诸多新职能的同时,也对检察机关规范行使职权、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检察机关一定要把握好权力的边界和限定,强化自我约束,防止盲目扩权和滥用权力。一要依法规范地行使检察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范围、程序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刑事诉讼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监督制约制度,切实保障检察权规范行使。二要依法正确适用强制措施。三要防止将例外规定常态化。四要切实保障诉讼权利。
“新刑事诉讼法的出台是我国刑事法治领域和整个国家法治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让我们以新刑诉法的修订和施行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为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推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作出。”论坛发言中孙谦作出如此强调。
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出席论坛并致辞。本次论坛由国家检察官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来自全国高校的专家、学者和30个省高级检察官和国家检察官学院22个分院及部分教学示范基地共百余人应邀出席并参与研讨,论坛为期一天半,将于22日上午闭幕。(见习记者 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