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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检察院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2012-11-21 18:03:1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金华新闻网 

    “这个规定出台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将得到更好地保障。”昨天,义乌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王陆阅告诉记者,义乌市检察院与义乌市司法局共同出台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起诉环节法律援助试行办法》。

    来自义乌市检察院的数据显示,近几年,该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每年20%~30%的速度递增,2007年,该院办理的该类案件数为158件,而到了2011年,案件数量已经增加到了266件。

    对此,义乌市检察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办好案件的同时,不断创新办理青少年刑事案件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今年9月,义乌检察院在我市首次推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据介绍,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对于符合起诉条件,但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根据其悔罪表现,设定一定的考察期限和附随义务,待考察期满,根据犯罪嫌疑人在考察期内的表现和附随义务履行情况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通过给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个缓冲期,让失足青年有一个重生的机会。(记者潘逸 通讯员盛耀 邹炜)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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