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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社会调查提至侦查阶段

2012-11-20 09:29:2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联合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制定出台的《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实施细则》,扩充了苏州两级法院近年来开展的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委托社会调查制度,将与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一起于明年元旦正式施行。

  据介绍,实施细则首次将开展社会调查的时间前移到案件的侦查阶段,同时将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对象扩大到全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可能适用非监禁刑的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苏州中院少年庭庭长陈绮介绍说,苏州是在全国率先从侦查阶段就开展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的地区。(记者袁定波)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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