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省磁县检察院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实行三项机制,加大对年轻干警岗位技能的培训。
实施“1+1”培养机制。由具有丰富刑检工作经验的检委会委员、中层正职、老检察官担任业务导师,一对一地进行指导,着重指导年轻干警熟悉办案流程规定、法律文书制作,传授提审、庭审办案经验技巧等,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促使青年干警快速积累实践经验。
实行辅岗机制。推进了“一专多能”的培养模式,要求在综合部门工作的检察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到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等主要业务部门辅岗办案,熟悉检察业务,接受多岗位锻炼;特别要求全院青年干警都要到控申岗位辅岗锻炼,着力培养接访息访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培养干警多种业务技能,适应不同部门的工作需求。
强化激励机制。推出多项激励措施,促进岗位练兵,对在岗位技能评比中获奖的干警予以嘉奖表彰,鼓励干警争先创优。通过优秀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主题征文比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新刑诉法知识竞赛等活动,以赛促练、以奖促练,使青年干警在参与岗位竞技中逐步提升业务水平。
三项机制的实施,使30余名年轻干警的业务熟练度得到了提高,干事创业的激情得到了释放,该院的争先创优氛围更加深厚,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开展。(通讯员 张海雷 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