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起,湖南浏阳市、茶陵县、湘乡市等8个试点县市所属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的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零利润销售。11月1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对外公布了《湖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8个试点县市先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不得再靠药费挣钱。此举意味着湖南革除“以药补医”的破冰之旅正式启动。
“在药品进价的基础上加价15%,容易促使部分医院、医务人员将‘卖药’当成主要的盈利方式,药越贵,医院、医生收入越高,同时就容易造成大处方和过度医疗的横行。”据介绍,如今一些医疗机构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购置了一些医疗设备,增加了运营成本;为了维持运转,医疗机构不得不“以药养医”,分解收费项目,出现乱收费。为转变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切断公立医院在药品销售中的经济利益关系,降低患者的实际医药费用负担,湖南决定对全省县级公立医院进行综合改革试点,浏阳市、茶陵县、炎陵县、湘乡市、石门县、祁阳县、冷水江市、龙山县等8个试点县市先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药品加成取消后,医院对常见病、多发病使用的基本药品,实行按药品进价销售,不再加价产生利润,让利给社区居民,利润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据了解,此次改革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合理成本制定检查治疗价格,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对于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意见规定,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一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护理、手术等费用,将得到合理提高,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不得超过医院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的80%。(记者 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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