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保康县地处鄂西北山区,是国家级贫困县,全县公安机关共有民警244人。近年来,保康县公安局坚持把“210工程”置于公安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性、战略性地位来谋划和推进,不断做实、做强、做精、做优警务保障工作,助推当地公安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保康县公安局已连续6年被确定为湖北省公安装备财务联系点,连续5年被评为襄阳市公安装财工作先进和标兵单位,2008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先进集体,民警李明国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一把手”挂帅保证工作贯彻落实
作为国家级贫困山区县,长期以来,经费一直是掣肘保康公安工作的“短板”。湖北省出台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后,保康县公安局通过积极争取,实现了收支脱钩、落实了人均1.87万元的三类公用经费的保障标准,扭转了过去“无米下锅”的尴尬局面。
今年3月,保康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侯建锋,政委徐海斌及时就“210工程”的推进情况向县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并争取保康县委、县政府重视和支持,迅速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210工程”领导小组,并下设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装备标准落实、转移支付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6个工作专班,落实了经费保障、基础建设、基础工作、装备建设、队伍建设的具体责任人,实行专人专抓、一月一报告、一季度一分析、半年一小结。
“六定”管理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10工程”是公安保障的项目化、保障目标的具体化、保障任务的分解化。保康县公安局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稳步推进、有序实施,确保将该工程抓好抓实。
该局制定了工程实施细则,将“210工程”涉及县级公安机关的112项任务逐项分解到纪委、刑侦、经侦、交警、治安、看守所、消防等部门,实行“六定”管理法,即定主办单位、定协办单位、定责任领导、定具体责任人、定完成时间、定要求标准,并将此一并纳入年底目标考核,硬账硬结,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在装备建设方面,保康县公安局先后两次对业务装备和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不仅下发了装备资产清理表,建立了单位资产台账,还通过“一上一下再一上”的清理核对检查,对公安装备资产进行了彻底清查。
在此基础上,保康县公安局根据《县级公安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标准 (试行)》的要求,测算出应配业务装备数量,然后再减去现有装备数,得出应配数量。通过对各类装备使用年限进行严格比对,得出需要更新的业务装备,把应配和更新的业务装备进行汇总,确定应配装备数量,然后再按照轻重缓急和资金承受力以及“210工程”业务装备任务分解表的时间进度要求,合理制定业务装备配备实施计划和实施细则。
为确保实施规划和细则按计划完成,保康县公安局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获得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联合县财政局制定2012年至2014年公安业务装备配备规划,对申报的2012年度业务装备配备计划,凡符合省定标准和内容的,同意执行该计划并在资金上给予极大支持。
“210工程”建设催生六大成效
通过实施推进“210工程”建设,保康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工作呈现六大明显成效。
——经费保障基本实现标准化。人员经费实行全额保障,公用经费年人平均由1.87万元的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2.2万元,并将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经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民警体检费、医疗费和“三金”纳入财政预算。截至今年10月,该局增加的经费投入达到900万元。
——业务装备基本实现实战化。按照制定的装备配备计划,本着先急后缓、服务实战的原则,今年已投入经费600余万元,采购了无线传输设备、便携式审讯设备、现场勘查设备、执法记录仪等系列装备,使全县警务装备水平达到配备标准的75%以上。
——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项目化。全县11个派出所已有9个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累计投资近1500万元。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的业务技术用房于今年11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应急物资保障基本实现管理规范化。他们先后投入50余万元购齐应急储备物资,健全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和调拨机制,确保应急物资管理规范运行。
——装备财务基础工作基本实现精细化、信息化。他们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内容涵盖资产、装备、涉案财物、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机关管理服务等。这不仅实现了财务由警务保障部门统一管理,而且建立了固定资产和业务装备网上管理台账,确保充分发挥和使用公安部转移支付系统、应急物资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系统、业务装备填报系统,做到装备财务基础工作底数清、数据准。
——装备财务队伍建设基本实现规范化。在推进过程中,他们将原公安局行管科更名为“警务保障室”,作为县局综合管理机构实行单列,并升格为实职副科级单位,内设财务科和装备科。所有财务人员通过考试获取了财务人员资格证,强化了内部管理,坚持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落实了财务、项目建设和业务装备购置公开制度。(宫庄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