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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探索郑州法援工作模式

2012-11-08 09:31: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郑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友军(前右二)向群众了解诉求。

    郑州市法律援助工作自1996年起步,至今已走过了16个年头。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全国首批全省首家法律援助机构,当时在没有现成模式可供借鉴、没有编制、没有经费的情况下,中心先挂出牌子,开始办公和办案,取得成绩和影响后,再解决经费和编制。通过积极探索,在实践中逐步走出了一条适合郑州市实际情况的发展模式。

    16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郑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推进郑州市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郑州市开展法律援助16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万余件,办理非诉讼案件两万余件,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0万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近两亿元,取得了突出成绩。

    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出色的工作成绩,先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内司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和称号,并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中心主任张勇赛被评为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到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视察工作,听取汇报,解决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问题。2010年和2012年,市委市政府把法律援助工作列为郑州市为民办理的10大实事之一。

    郑州市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落实政府责任,不断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投入,为郑州市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2年,郑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全市建立了150个规范化的法律援助受理点,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在市总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军分区等社会团体和相关部门联合设立了100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县区基层人民法院、公安局建立了19个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办公室,拓展法律援助横向网络,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目前,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体系已经形成,市区半小时、县郊区1小时的“郑州法律援助服务圈”初具规模。

    郑州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16年,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做优做大做强法律援助的16年;是郑州市法律援助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壮大的16年;是广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辛勤劳动、无私奉献的16年。

    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执政为民,服务为民的窗口,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必须贯彻落实中央和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落实河南省司法厅“应援尽援”工作要求,将中央精神与地方实际结合起来,确保法律援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郑州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文作者系郑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 局长)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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