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奥运。
“三公”经费公开。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
7【三个并存两个依然】
经过近20年的努力,反腐倡廉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2012年1月,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总体态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这次全会作出的“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最新概括,体现了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态势的科学认识,体现了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进一步增强了中国共产党人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这次全会提出,必须深刻认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明显成效;必须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进一步坚定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同时,必须深刻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着眼全局、居安思危,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8【廉政白皮书】
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这是中国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向国内外介绍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决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基本情况。
《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定立场,概述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取得的成就;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开展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工作的发展历程、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防治腐败、依法依纪查处腐败案件、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情况,以及中国开展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情况;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继续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以及开展反腐败交流与合作的诚意。
《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透露:“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至2010年,中国公众对反腐败和廉政建设成效的满意度平稳上升,从51.9%提高到70.6%;公众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从68.1%上升到83.8%。”
9【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2009年1月,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办案工作时,口径由连续几年的“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升级为“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2010年1月12日,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这次全会提出“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
2011年1月10日,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胡锦涛强调,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
十七大以来,反腐败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严惩腐败分子。
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3万余件,结案63.9万余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8万余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584人。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薄熙来、刘志军、许宗衡等一批大案要案。
各级检察机关2003年至2009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4万多件;2010年、2011年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均达到3.2万多件4.4万多人,立案人数同比持续增加。
在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反腐败职能部门严肃查办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有力遏制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势头。2007年11月到今年2月,全国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1.85万件,处分54.03万人。
10【查处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
2012年3月14日,中央决定张德江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薄熙来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4月10日,中央决定停止薄熙来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并由中央纪委对其立案调查。
9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日前,薄熙来因涉嫌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11月1日至4日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2012年9月28日作出的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的处分。
经查,薄熙来在担任大连市、辽宁省、商务部领导职务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在王立军事件和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件中滥用职权,犯有严重错误、负有重大责任;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利用职权、薄谷开来利用薄熙来的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此外,调查中还发现了薄熙来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
中央强调,对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进一步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11【加强监督检查】
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文化改革发展以及关于西藏、新疆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共捐款捐物近600亿元。5月19日,国务院决定,除在前期拿出250亿元资金补助灾区外,中央财政还将在年内向灾区拨付700亿元的重建资金。为确保救灾款物的安全合理使用,中央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决定两年内在基础设施和社会福利方面支出约4万亿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等部门组成跨部级监督检查小组,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发挥资金效益。
加强监督检查,维护了中央权威,保证了政令畅通。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工作中,给予741人党纪政纪处分,起到了明显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监督检查工作中,查办违纪违法案件314件,发现的6万多个问题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12【廉洁奥运廉洁世博廉洁亚运】
2008年8月24日,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运会完美闭幕,廉洁办奥运的目标也圆满实现,没有发现北京奥组委工作人员、资金使用管理、比赛场馆建设有违法违纪现象。
北京奥运会成立了专门的监督委员会,针对人、财、物等重要管理环节,以及场馆建设、市场开发、票务等重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规定权限,明确责任。各奥运比赛场馆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力做好场馆建设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2010年,上海举办世博会、广州举办第16届亚运会,中央都提出了廉洁办世博、廉洁办亚运的工作要求。为使用好世博会建设投资每一笔资金,上海世博局设计了“三坚持”流程,即坚持分权制约、坚持市场比选、坚持透明公开。广州市亚组委和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规定,亚运工程的每一笔经费支出,都坚持执行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亚运工程招标,设计科学程序,实行严密监管。世博会和亚运会,都未发现重大腐败案件。
13【巡视工作条例】
2009年7月2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条例》是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明确规定了进行巡视监督的六种情况,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2009年11月,党中央作出了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
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巡视机构完成了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2所中管高校的巡视任务,并对14个省(区、市)和1家中管金融企业进行了巡视回访。通过巡视,发现并督促解决了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议事规则不完善、决策不民主、领导班子不团结等突出问题,以及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上岗”、“带病提拔”、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问题,有力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4【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
2009年6月30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从而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
按照《暂行规定》,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对象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十七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突出问责重点,拓宽问责领域,严格实施问责。重点围绕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问责。全国共查处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1480个,责任追究509人。监察部直接参加调查35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已办结33起,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64人。
15【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
从2011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进行集中换届。
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等“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同时,作出“5个一律”的处理规定: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
2011年4月11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通报了山西省太原市原市长张某违反选举纪律、湖南省溆浦县油洋乡干部严某贿选两起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的查处情况。
此外,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2008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与此同时,中央组织部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与《责任追究办法》配套衔接。
16【经济责任审计】
2010年10月12日,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作了进一步明确,涵盖了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规定》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
《规定》强调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规定》明确指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17【官德建设】
近年来,一些官员道德滑坡现象备受社会关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官德建设。
201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强调“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
2011年,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突出德在干部标准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强调把德的考核结果体现到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方面。
《意见》指出,要把考核干部在关键时刻、重要事件中的表现作为考核干部德的主要途径,对干部德的考核要注重群众公论。要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层级和岗位分级分类考核干部的德。对中高级干部要突出考核理想信念、政治立场、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的情况,对高级干部还要按照政治家的标准来要求。对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乡领导干部,要突出考核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办事公道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对党政正职,要按照关键岗位重点管理的要求,突出考核党性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原则、履行廉政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18【“三公”经费公开】
2011年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要求98个中央部门公开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同时公开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011年,有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90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决算,98个中央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今年,已有95个中央部门更加及时、统一、细化地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并且按照国务院部署,公开的财政信息更加详细,对中央“三公”经费作了解释说明。
继去年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省市公开“三公”经费之后,河南省等更多地方已宣布今年起各级财政“三公”经费支出要向社会公开。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进一步要求县级以上政府需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大力推进政务、村务、厂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预防腐败发生。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2011年,31个省(区、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85万多条,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万多条。
19【反渎职侵权】
十七大以来,检察机关大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开展多个专项行动。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部署开展了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2011年3月,又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2011年1月至2012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185件12748人。
2010年9月至201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及全国350个中等以上城市举办了以“法治与责任”为主题的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大型展览及全国巡展。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第一次以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全国性展览,共接待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55418家单位的260余万人参观。
这次展览成功举办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会同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等8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
2011年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要“认真治理政府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
2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
2009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2006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作出修改。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2009年9月1日起实施。所作的重要修改是,取消原来录入和查询范围的限制,由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等五个领域扩大到所有领域,以加大贿赂犯罪成本,发挥更强的警示和震慑犯罪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市场经济秩序规范有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2年2月16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形成了完整的查询信息数据库和统一的查询信息平台,实现全国数据共享和异地查询。这被认为是反腐技术的一次升级,是对已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改进和完善。2012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查询34万余次,涉及单位48万余家,个人49万余人,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152家单位和318名个人作了处置。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方便了社会各界查询,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预防了贿赂犯罪。
21【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
201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当年1月10日,浙江省检察院向浙江省委报送了《2009至2010年度我省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这是全国第一份省级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此后,各地检察院陆续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报送了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截至12月中旬,已有30个省级院、282个市级院、1560个基层院完成年度报告。
2011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的意见》,将“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更名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截至今年6月,高检院和30个省级检察院已经按时完成2011年度报告工作,引起中央和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
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是检察机关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源头治腐的重要举措。
22【惩治严重行贿犯罪】
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查办严重行贿犯罪力度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查办严重行贿犯罪的力度。
《通知》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重点查处向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特别是为跑官买官而行贿;为非法获取工程、项目的开发、承包、经营权和矿产资源能源的勘探、开采、经营权,以及为逃避环境监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行贿数额大或者因行贿被调查处理或者刑事追究后又行贿,受贿犯罪被证实、行贿人拒不交代,以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中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八类行贿犯罪案件。
根据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需要,全国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加大查办和惩治行贿犯罪力度。2010年,立案侦查行贿犯罪嫌疑人3969人,同比增加24.3%。2011年,对4217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比增加6.2%。
23【利用影响力受贿入刑】
为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七)》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五年有期徒刑提高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以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的受贿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2009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对应《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确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罪名。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增加了有关海外贿赂的条款。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罪名确定为“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24【防止利益冲突】
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这是“防止利益冲突”首次写进中央文件。
2010年1月12日,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2011年年初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也对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进行了部署。
2010年,浙江省委出台《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初步形成了以《暂行办法》为主、其他单项制度为补充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体系。而江西省则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加大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力度。
2011年8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调整、充实国务院“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和专家组。此前调查组中的铁道部官员,全部被调整出去。有学者认为,这是中国努力完善和积极实施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明显信号。
25【廉政风险防控】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技含量”。贺国强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上都提出“要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在六次全会上提出“积极推广‘制度十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
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建立“制度十科技”预防腐败模式,集中体现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上。十七大以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大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清理和明确各类职权,科学编制“职权目录”和每项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破解行政权力监督制约难题。2011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对在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部署。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91个部门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了这项工作。部分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校等企事业单位也启动了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王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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