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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安为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护航

2012-10-31 10:49: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领导郭声琨、马飚、温卡华、梁胜利亲切慰问公安民警

    庞革平、胡宁华)近5年来,广西全区公安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为目标,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以及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确保全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由于防控有力,近年来,广西没有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没有发生影响全国的重特大治安刑事案(事)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处在可防、可控、可治的良好状态,多项工作走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先进行列。自治区公安厅三次获得公安部通令嘉奖,被记集体二等功和集体一等功。2010年,广西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省(区、市)。广西被中央认定为社会和谐稳定的模范。

    随着北部湾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广西已成为境内外各方关注的地区。面对新形势,广西公安机关主动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战略,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坚持主动进攻、重点防范,在边境地区组织开展多次专项行动,特别是公安边防部队在边境地区广泛开展“爱民固边”活动,切实加强边境巡逻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信息化应用,有效确保了边境地区的安全稳定。

    围绕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广西公安部门组织开展了侦查破案大会战、“清网行动”、禁毒人民战争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打击犯罪工作多项指标一直排在全国前十位,得到公安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肯定。几年来,刑事案件破案数连年上升,一批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及时侦破,得到中央领导和自治区主要领导的肯定。经侦、刑侦、技侦、禁毒工作综合考评一直保持全国前列。

    在严打的同时,广西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防控措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犯罪。特别是针对因征地拆迁、山林水利土地纠纷引起的集聚上访事件,开展了“和谐创建在基层”和“大排查、大防控、大调处、大化解”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功能作用,加大调处力度。公安机关还探索“三级限时调解”制度及“五级五长接访”、“公安信访超市”工作机制,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梁胜利介绍,自治区政府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探索警务机制改革,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推行社会治安人防、物防、技防管控措施。广西公安机关相继总结推广了来宾城区复合型警务和河池天峨农村群防群治联动机制的经验。采取“企业出资建设、政府租用、社会管理部门使用”的模式,在治安重点地区和卡口一批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同时,积极开展区域警务合作,确定泛珠三角地区警务合作框架,建立了桂粤省级公安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让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公安机关的工作重点。为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广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十二五”规划》、《关于广西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强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全区公安机关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广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开展为期三年的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初步探索出了具有广西特色的社会管理新路子,提高了服务群众和管理社会的水平。

    由于成绩显著,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有关报告上指出,近几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西公安发展快,进步大,这不仅为维护当前广西社会的稳定作出了贡献,而且为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2011年,由于“清网行动”成绩突出,广西公安厅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2012年8月,因打击经济犯罪成绩显著,又被公安部通令嘉奖。如今,广西社会公众的安全感已由2010年底的75.91%提高到2012年第二季度的80.78%,上升了4.87个百分点。(庞革平、胡宁华)

[责任编辑: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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