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反腐倡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不少新的突破和进展,积累了有益经验。
如果以十六大为时间节点,自1993年开展反腐败斗争以来,刚好可以分为前十年和后十年——十六大召开前的十年,反腐败的工作方针采取的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工作内容主要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策略采取的是标本兼治、侧重治标,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而十六大召开后这十年,反腐败的工作方针采取的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内容主要是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两手抓;工作策略采取的是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提出,使得反腐败国家战略得到了进一步完善。2005年,我国颁布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继而制定了2008年到2012年的五年工作规划,2013年到2017年新的五年规划也正在制定中。这样,我们就通过五年一个规划的方式来总体部署反腐倡廉工作。这个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是我国的反腐败国家战略,也是我国的国家廉政体系。
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过程中,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得到了很大拓展。十六大以前,反腐败的重点放在“三机关一部门”(即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十六大以后,反腐败逐步融入各项工作之中,不仅防治经济、政治领域的腐败,也防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腐败;不仅解决党政机关中的腐败问题,也解决社会上包括企事业单位中利用受委托权力谋取私利的腐败问题;不仅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也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的腐败案件,实现了反腐败领域的全覆盖。
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创造性地提出“反腐倡廉建设”这项任务,并把它同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并列,作为党的建设“五位一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全面部署后,反腐倡廉建设被放到了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也凸显了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重视。2011年,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做到干部清廉、政府廉洁、政治清明。这使我们的反腐倡廉建设方向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有利于我们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回顾过去这十年,我们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已经探索形成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法规制度体系。反腐败斗争的过程,就是腐败形式不断多样化和反腐败手段不断完善这样一个拉锯式的对抗过程。实践证明,十年来的这些探索及时应对了反腐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能够有效地预防和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我们相信,只要坚持沿着这条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道路走下去,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必将呈现更加光明的前景!
(李雪勤 作者为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