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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促进道德建设需法治保障

2012-10-24 09:32:4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近日撰文指出,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充分发挥法律与道德两种行为规范、法治与德治两种治国理政方式在管理社会、治理国家、规范行为、维护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社会主义道德是法律的源泉,是制定法律的内在依据、价值要求和评价法律善恶的重要标准。立法对道德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方式来实现某些道德的法律化,通过法律来确认和强化社会主义道德的价值诉求和规范实施。从立法的伦理本质和社会职能来讲,对于需要法律禁止和惩罚的败德无德行为,对于需要法律褒奖和支持的美德善德行为,都应当尽可能通过立法予以必要体现。当务之急,应当进一步加强有关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方面的立法,制定诸如“见义勇为奖励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堵塞立法漏洞,加大对于违法败德无德行为的惩处力度。

    法律与道德都是不可或缺的社会行为规范,法治与德治都是至关重要的社会治理方式,因此,应当高度重视法律与道德的相辅相成,把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发挥法治在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陈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