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青海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刑诉法培训班开班。来自青海省三级检察机关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和反贪部门全体成员参加了培训班。高检院反贪局领导对这次培训给予了大力支持,专程选派专家骨干结合反贪业务实践讲解授课。
“能否贯彻落实好新刑诉法,事关检察工作全局,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是全省检察机关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刑诉法修改涉及到侦查制度以及与之密切联系的证据制度、强制措施制度、辩护制度等,在进一步遵循刑事诉讼规律的同时,对相关制度安排的规定比较严格,更好地体现了‘公正、高效、文明、廉洁、权威’的价值取向。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新刑诉法培训班开班,这是全省检察机关切实担当法律实施职责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青海省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朱雅频在开班仪式上说。
根据《青海省检察机关关于深入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学习培训方案,青海省检察院决定在十月下旬和十一月上旬对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全体成员举办两期修改后的刑诉法培训班。培训的目的是要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修改内容,突出反贪工作实际,强化对侦查办案工作涉及内容的融会贯通。
朱雅频从“进一步提高贯彻学习新刑诉法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准确把握新刑诉法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的挑战;转变执法理念与方式,不断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及严格培训组织管理,确保培训取得实效”4个方面就全省反贪部门学习贯彻新刑诉法讲了意见。
他指出,熟知和掌握新刑诉法的精神与内容,是检察机关认真实施法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而通过学习培训是实现这些要求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只有把新刑诉法学习透、理解透,才能清醒认识检察工作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也才能从思想认识、工作衔接、资源配置、物质保障等各方面为新刑诉法的贯彻实施做好准备。特别是现在距离新刑诉法实施只有2个多月的时间,进一步做好各项准备的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省检察机关要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的高度,重视和参与培训,这也是省院要在第四季度工作任务较为繁重的情况下,下决心进行全员培训、全面学习的重要原因。(记者 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