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惠城法院组织开展民事案件示范庭观摩活动。张 霞 摄
图为惠城法院开放日活动中学生参观法庭。 胡雯欣 摄
近年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倾力打造“学习型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新思路,努力提升审判执行能力,凝聚法院精神和队伍智力支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具体实践。2009年,该院被记集体三等功;2010年,该院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该院执行局被广东高院记集体二等功;2011年,该院被广东高院记集体二等功,被省高院命名为“首批全省学习型法院示范单位”。今年,该院又被评为“广东省优秀人民法院”。
转变观念 在增添干警“原动力”上建立新机制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办案压力大:作为惠州市市区中心区法院,近三年来该院年受理案件数均超过8000件,以全市基层法院七分之一的法官,办理了全市基层法院三分之一的案件,42名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近200件,个别法官年人均结案数超过500件。
同时,惠城法院拥有诸多高学历、高素质的法官。该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在编干警有90名,占82%。其中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在编干警达16名。
“办案压力如此大,哪里还有时间抓学习?”“大家的学历都不低,搞创建学习型法院有没有必要?”……创建学习型法院过程中,不少干警特别是一线办案法官经常“开小差”。
“创建学习型法院是帮助法院干警获得知识、更新观念、实现自我不断提升的根本途径,是法院创新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智力基础,也是法院建设充满活力、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在这一问题上,惠城法院党组班子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并见诸于自己的行为中。今年8月20日,该院首场“道德讲堂”开讲——院长李龙飞第一个登台演讲。
班子成员带头授课、带头学习成为该院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风向标”,也成为全院干警树牢“终身学习”理念的“指路牌”。
“创建学习型法院就是要在全院共同营造重思想素质提高、重道德修养和职业情操、重人才培养、重个人提升,在全院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为法院实现‘全面科学发展、不断开创新局面’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李龙飞的一席话道出了该院着力创建学习型法院的初衷。
以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为指引,以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做保障,不断激发干警参与共建学习型法院的积极性和不断提升自我的“原动力”。明确了“六大目标”:提高整体学习能力、领导决策能力、规范管理能力、公正司法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审判工作质量;建立了“三项机制”: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建立了“以知识育人,以制度管人,以竞争激人”的学习机制,逐步实现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个人学习向团队学习、阶段学习向“终身学习”的转变;建立了学习激励机制。对建设学习型法院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获得在职高学历教育的人员给予学费补贴;建立了人才的培养和任用机制,在法官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注重学习成效,针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态度、基本知识、自学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使全院干警真正学有压力、学有动力、学有效力。
追求卓越 在司法实践中打造专业新品牌
“感谢法官的耐心开导和真情帮助,让我们消除误会和怨气,重新高高兴兴地走在一起。”87岁高龄的原告邓某握住惠城法院家事审判法官的手紧紧不放,73岁的被告陈某在旁边也再三道谢。这宗罕见的高龄离婚案件在惠城法院家事合议庭的“圆桌审判”之下以原告撤诉圆满结案。
把“圆桌审判”这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形式延伸至家事审判领域,这是惠城法院近年来在争创学习型法院建设中的一个大胆尝试。今年以来,该院已审结家事案件209件,其中调解撤诉的137件,调撤率为65.6%。“随着这一新的审理形式的不断完善成熟,家事案件调撤率在年底可望实现更大程度的提高。”该院副院长李艳琳告诉记者。
“力求精益求精、好上再好,这是惠城法院在创建学习型法院中的一个非常喜人的具体表现。”李龙飞介绍说,以家事审判为例,在建立“圆桌审判”机制的基础上,惠城法院力求推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理走向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了与妇联协同机制,将基层调解“情况熟”和法院审判“业务精”的优势结合起来,实现妇联调解和法院诉讼调解的优势互补;积极探索符合家事案件纠纷特点的证据规则加强诉讼指引。向举证能力较低的当事人释明具体案件需要证明的对象、所需证据种类及相关事实的证明程度,弥补当事人在诉讼能力上的不足,同时告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各项程序。
在学习中提高,在司法实践中见到实效、打造专业品牌形象:该院先后成立了包括金融案件、家事审判、交通事故等在内的多个专门合议庭,专门负责同类案件的审理,提高审判的效率和专业性;涌现出了一大批既精通审判又具备理论调研能力的知识型、专家型法官:“法官妈妈”彭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今年还被评为“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办案标兵”卜健在惠州市首届“十佳法官”评选中脱颖而出成功获选,去年还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资深法官曾宪章自去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后,今年又被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
回归本职 在“司法惠及民生”上推出新举措
“让司法真正惠及民生”是惠城法院在创建学习型法院中一直秉承的一个信念,也成为该院创建学习型法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今年8月21日,惠城法院首个“司法惠民工作室”在惠城区三栋镇政府挂牌成立。
“我们还将在辖区内未设立人民法庭的其他4个镇(办)相继建立司法惠民工作室,通过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巡回开庭、申请执行等一站式现场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少费时、少花钱、少误工,在家门口就能解答疑惑,真正让群众零距离享受更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该院副院长詹潜告诉记者。
“在创建学习型法院中进一步深化了广大法官对‘群众利益无小事、便民利民是大事’的认识,成为法院干警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践行司法惠民的实际行动。”李龙飞说。
据了解,惠城法院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好举措:为帮助无财产担保条件的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该院引入信用担保机制,无财产担保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仅需提供由法院选定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件,即可申请财产保全。这种信用担保机制帮助了无财产担保条件的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有利于更好地兑现判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法官寄语”工作,即在判决书后附上由法官亲自书写给案件当事人的信笺,法官在信笺中从情、理、法几个角度,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成立了“党员法官宣讲团”,组织党员法官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赠送法律宣传资料,提供法律服务,并分别派驻法官到辖区内45个村(社区)担任法制副主任;开设的“十佳法官工作室”也成为发挥优秀法官先锋模范作用,构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新平台。
内外兼修
提升工作品质
塑造新形象
这是一起漂亮的市政工程拆迁执行案件。日前,惠城法院成功和解执行了一宗与当地政府大项目拆迁工程相关的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使政府的拆迁工程得以提前顺利完成。
该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粤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惠州市工艺美术有限公司一案中,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一层房屋可供执行。该房产恰好位于珠江三角洲莞惠城轨项目工程段,属于政府征收拆迁范围,而拆迁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且被执行人美术公司有多名职工的安置问题没解决。
“我们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寻求‘一揽子’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詹潜告诉记者,“此案之所以能顺利执结,关键就在于我们在双方利益的博弈中充分运用‘博弈论’观点,因为博弈论讲究的就是各方利益的最大化。”
此案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各方达成协议,在拆迁补偿款中,支付房屋征收奖励金20万元、评估报告中的装修费9.7万元和房屋评估价中的4万元作为被执行人美术公司解决职工安置问题的经费,征收补偿中的其他部分归申请执行人所有,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对美术公司剩余债务的追偿,并向该院申请结案。本案在依法执行过程中,积极服务发展大局,既解决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又使珠江三角洲莞惠城轨项目的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实现了公益建设和被征收人的“双赢”。
内修干警职业素养赢得口碑,外树法院专业形象获多方赞誉。
今年6月,惠城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干强,区长周文高带领有关部门领导到惠城法院调研法院工作,了解法院困难,并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解决了该院人、财、物方面的多项困难,包括解决了30余名干警编制问题,解决了法庭用地问题,启动法院新审判大楼置换计划等。黄干强一连说了四个“好”:“主动融入,能动司法成效好;执法严明,公正司法民意好;以人为本,为民司法措施好;公开公正,阳光司法赞誉好。”
“既有力地服务了大局,又充分体现了能动司法理念,惠城法院注重提升工作品质,充分发挥了审判执行职能作用,用行动较好地诠释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惠州中院院长王海清到惠城法院调研时,称赞该院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满意、上级法院满意。(记者 林晔晗 通讯员 游小勇 李有军 蓝永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