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旋律,经济建设已经成为推动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动机。省委书记张庆黎在《全省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动员大会》上指出,当前我省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总体一般,“两个环境”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河北发展的主要瓶颈。为此,省检察院已专门出台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为“两个环境”建设服务的指导意见,号召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服务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建设。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我们应当认清形势,依托检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一、服务“两个环境”建设,检察要严
检察机关必须要为社会发展培育一方法制的土壤,从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建设、破坏地方经济发展的违法行为。
对重大环境污染、非法开采等犯罪活动,要坚决依法打击,快捕快诉,绝不姑息。要利用多种手段、多种方式进行法律监督,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强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监管;对贪污贿赂、偷税漏税、制假售假、商业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进行严厉打击,要通过加大对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促进有关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也为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服务“两个环境”建设,检察要灵
检察机关要维护地方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严厉打击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不良企业,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和稳定的经营环境。
对于企业中发生的犯罪案件,要慎重考虑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对经济发展带来的潜在影响,在严格依法依规的基础上,灵活把握办案的方式方法。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出发,充分运用教育、建议、纠正、查处的方式,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要灵活掌握,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创新办法、灵活处理,最大程度地保障经济组织的正常运转和经营,保障地方经济快速高效发展。
三、服务“两个环境”建设,检察要稳
坚持检察工作服务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事、难事,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促发展、保稳定。
要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科学制定处置预案,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或引发社会矛盾。积极开展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应对群众性涉访案件、急性涉访案件,建立涉检信访长效机制。对拟作不立案、撤案、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要耐心释疑解惑,加强心理疏导,化解矛盾纠纷。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管理和违法犯罪青少年教育挽救,防止其重新犯罪,使他们尽快回归社会,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地方稳定的犯罪,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要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大环境,能够使地方经济更大范围内吸引投资,稳定发展而无后顾之忧。
四、服务“两个环境”建设,检察自身要硬
检察机关能否真正服务地方社会发展,关键看自身思想观念是否端正,队伍建设是否硬朗,法律监督是否到位。
要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完善检察机关自身执法程序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解决好服务发展经济的能力建设问题;要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活动,做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和队伍廉洁。同时要着力推进基层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一线平台作用。要不断强化大局意识,不断增强为环境建设、经济建设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检察机关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努力为地方生态环境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排除万难,让我省各项社会事项在检察机关的保驾护航下,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任建民 作者: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